2018年4月26日
曬太陽是有益身心的活動,但亦是引致皮膚癌的元兇。皮膚癌在病理上主要分為黑色素瘤及非黑色素瘤兩類。根據衞生署資料,非黑色素瘤皮膚癌是香港第七大常見癌症,2015年首次錄得破千宗新症,2016年有20宗死亡個案。白人、有家族病史、從事戶外工作或經常曬太陽的人,都是高危一族。
針對癌細胞類型,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可分為基底細胞癌(BCC)、鱗狀細胞癌(SCC)兩大類。前者佔大多數,特徵是生長緩慢,甚少擴散到其他組織,且復發率不高。而後者生長速度較快,亦較大機會擴散,故治療後需密切跟進,以防復發。
由於皮膚癌是在皮膚表面發病,因此不難發現。常見病徵是身上的痣出現色素變異、變大、流血或痕癢。皮膚癌的診斷主要透過臨床檢查和抽組織化驗,即是在有懷疑的位置切下約5mm闊的表皮、真皮和少量脂肪進行化驗。有患者擔心切完會令癌細胞擴散,其實無論是抽針或切片檢查,均無證據顯示會令癌細胞蔓延或加快生長。更重要是惟有透過組織化驗,醫生才能有效斷症及制訂合適的治療方案。
早期的非黑色素瘤皮膚癌,假如仍停留在皮膚表面,沒擴散至淋巴或其他器官,做手術割清就可根治。如果是鱗狀細胞癌,已出現擴散,或要考慮配合術後化療。由於非黑色素瘤很多時發生在面、頸或手、腳,故手術時必須避開重要的血管、神經線或筋腱。例如傷及面部神經有機會導致面癱。其次是鼻尖、耳朵、嘴唇或眼睛附近的腫瘤,考慮到切除後會影響外觀,所以會配合重建手術,有需要會轉介給耳鼻喉科或眼科等外科醫生。
皮膚癌的成因與吸收過多紫外光有關,預防方法是避免長時間暴露在猛烈陽光下及曬太陽前要做足預防措施。
作者為香港港安醫院(荃灣)
皮膚科專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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