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3日
講笑啫!講笑咩?有啥唔改得,話改唔改要改就改乜都得。噫!是又不盡然,關鍵是哪一本憲法,我城《基本法》第一五九條是好是歹也有明文限制,規定一切修改俱不能與共和國對特區的既定基本國策有所牴觸,那是對人大大權力的少有規限。當然,什麼時候如改不了,大可先改國策,搬了龍門,波自然是入定了。份屬《基本法》源頭的共和國憲法沒有明文的自我修憲限制,其第六十四條恭列的只是修憲程序,未嘗有explicit unamendability。
今天太多人關心第七十九條下共和國主席的永續任期,然而姑勿論永續主席落入誰家院,沒有explicit unamendability,主席任期多少屆,可加亦可減,今天加多了,他朝花落另一家,不妨又修憲減回來,依法治國嘛,一切無敵。
愚見以為,更有趣味的應是憲法第一條加入「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一來「本質」作形容詞用,開啟了當代漢語變化莫測的又一創造性先聲,二來這修訂將原先載於憲法序言中的幾處「中國共產黨領導」引入憲法條文之內,實屬the codification of the inevitable state of affairs,名又正言又順,讓國魂飛揚興𡚒。多管閒事的人或謂,既無explicit unamendability,那麼他朝如有「政黨輪替」,這一條亦可照改如儀吧?
For argument sake,暫且不管這類simple and naive的人仔該當何罪,他們是法盲則昭昭在你我耳目,事關他們昧於共和國憲法序言的超然地位。這一篇序言是當代春秋之筆,回顧了自鴉片戰爭以來中國的光榮革命歷程,是木已成舟的grand narrative,既不容否認,更不容竄改,而憲法條文只是「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中國各族人民奮鬥的成果」(序言第十三自然段),可見憲法序言比憲法更超然,supra-constitu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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