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
不細讀《啟蒙辯證法》第四章《文化產業》,也許會誤以為阿當諾是精英主義者,推崇「陽春白雪」的高雅文化,看不起流行文化。其實,阿當諾最痛恨的是文化產業,尤其是廣告。廣告將高雅文化切割成碎片,利用來推銷產品,例如貝多芬《第九交響曲》的《歡樂頌》便經常用作廣告的配樂。
欺騙大眾
藝術不是不可以切割。如電影《2001太空漫遊》的第一章《人類的黎明》,便用了李察史特勞斯(Richard Strauss)的Thus Spoke Zarathustra音樂詩的開頭片段,但與畫面配合得妙到毫顛。第二章開頭,畫面是太空船在太空漫遊,配樂是約翰史特勞斯(Johann Strauss II)的《藍色多瑙河》,亦是絕配,可見切割藝術成碎片不一定是壞事,視乎如何運用而已!廣告為推銷商品而切割、挪用藝術,卻糟蹋藝術。
阿當諾不反對大眾醉心流行文化而無視藝術。流行文化之壞,壞在欺騙大眾,以為流行曲、商業電影可令大眾獲得審美的滿足。這就等於誤將快餐當珍饈美食,習慣了,如入鮑魚之肆,不聞其臭。吃得快餐多,到品嘗珍饈美食時都無法欣賞矣!
阿當諾進一步指出,文化產業大量生產「差劣的藝術」,連好藝術也受害。事實證明阿當諾說對了。現代藝術為了免被商品化,變得晦澀難明,甚至為震驚觀眾而標奇立異,脫離群眾,只得小圈子欣賞。往昔,莫扎特和貝多芬都雅俗能賞,凡有井水處,皆歌柳永詞。如今,只有媚俗的流行文化或孤芳自賞的高雅文化兩個選擇,真正雅俗共賞的文化產品瀕臨滅種!
撰文:占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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