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5日
相信眾多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學童(SEN)家長大多抱有一個疑問,就是病童們除了藥物治療外,醫護人員、社工、老師等大多建議子女們接受其他輔助治療,例如是感覺統合訓練、心理治療輔導及社交訓練小組等。
可惜現實是,醫管局在有限資源下所提供的相關服務均輪候需時,據最近發布的數字,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新症的輪候時間中位數需69個星期,這遠較成人精神科非緊急新症輪候時間中位數長約12個星期。由此可見,由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的輔助治療實有一定的需求及市場。不過由於這些服務均需收費,對於低收入或綜援家庭來說,不是一筆容易負擔的數目。
故此,大部分SEN家長都期望政府能提供經濟援助以為病童規劃收費的輔助治療。其實現行福利制度主要以公共福利金內的傷殘津貼作為相關的現金援助。很多家長誤以為只有綜援家庭才享有這資格,但原來公共福利金內的傷殘津貼是不設個人及家庭資產審查,凡經由醫管局或衞生署醫生推薦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都可合資格領取,普通額傷殘每月發放1695港元,12歲以上的病童更有每月270港元的交通補助金,即合共1965港元,當然綜援系統內同樣設有傷殘津貼以增加對SEN學童的受助金額。
現時大部分兒童及青少年的病症均納入傷殘津貼的範圍內,醫生亦會參照病症的嚴重程度來作評核考慮,期滿後也可作續期申請。
與此同時,SEN家長更兼可獲得「傷殘受養人免稅額」合共6.6萬港元(下課稅年度更上調至7.5萬港元)。因此有需要的家長可到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向醫務社工直接提出申請。
作者為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註冊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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