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3日
六十六和六十九歲夫婦計劃參加二十五天南美郵輪團,付十萬元訂金報名後才發覺到訪巴西宜注射的黃熱病疫苗,對六十歲以上首次接種者會有高危死亡風險,兩人要求退團及退回訂金,幾經交涉後,旅行社願意退回四萬元,事主心有不甘,由立法會議員陪同開記者會。
一宗商業糾紛,議員與事主一同召開記者會,目標是要旅行社把訂金全數退回。事主哭訴旅行社事前沒向他們提及疫苗風險,議員亦協助將責任推給旅行社職員,並指事件反映旅遊業管理機制有問題,希望政府研究為高額旅遊項目設冷靜期。
旅行社回覆傳媒查詢時指行程單張已註明旅客需注射黃熱病疫苗及列明相關風險,職員亦有向事主講解此等重要事項,並指事主在該旅行社內逗留了一段時間才決定報名,客人已簽名作實知情後才繳付訂金,加上旅行社為事件向巴西駐港領事館查詢,確認沒針紙也可入境巴西,因此只能酌情退回四萬元。
議員與事主召開記者會,事主只說自己一方的故事,議員則把事件包裝成社會議題,有向旅行社施壓之嫌。旅行社是商業機構,若因事件被公開,為了息事寧人而妥協,那是衝擊商業社會運作。買賣雙方認為自己受到委屈,又未能透過調解的話,可訴諸法庭,或要求小額錢債審裁處訟裁金額不超過五萬元的糾紛。
二十三萬元的旅遊費並非廉價消費,事主有責任作審慎決定,自己的問題想透過輿論壓力解決未免有點不公,議員「伸張」正義也應有專業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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