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好朋友「楊楊」認真鬼馬!他突然轉來WhatsApp:「我又做老豆了,仲要係三胞胎!」他見我「O晒嘴」才解釋說:「哈哈,係我隻狗女生咗三隻狗仔啫!By the way,我仲心大心細,未必會捨得俾啲狗仔人。不過都想先知道吓,如果真係送狗仔俾朋友,有無嘢要注意。因為聽人講breed狗仔好似要攞牌喎?」
我一邊欣賞三隻小狗超可愛的相片,一邊回答:「根據新修訂的《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如果breed狗仔去賣,即使隻母狗本來只係當寵物飼養,如果要賣佢所生嘅狗BB,都要有『繁育狗隻牌照』或許可證,否則可被罰款10萬港元。其他動物例如貓就暫時未有類似嘅規定。
「不過,以上規定只適用於會出售BB狗嘅人。所以,如果免費送BB狗俾人,就唔使攞牌照或者許可證嘅。只要記得更改擁有權,同埋領狗牌就可以啦。不過,即使無收錢,如果你用隻BB狗換嘢(例如服務或者貨品),於新例下亦有機會算係出售,咁就需要有牌或許可證先得。
「順帶一提,喺新規例下,任何人都不可以賣狗給未滿16歲的人;否則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萬港元。
「另外,記住俾啲真係有能力有愛心嘅人,千祈咪俾啲三分鐘熱度嘅。就幾個月前,有報道指有一對男女相愛時,豪擲3萬蚊買三隻名種貓作為愛的見證。不過,兩人分手後,寵愛貓頓成『孤兒貓』。案情指21歲被告鄭先生,與女友分手後搬離黃大仙嘅單位,留低三隻貓,結果三隻孤兒貓生蝨脫水。好彩鄰居聽到貓貓哀鳴,救番幾條貓命。最後被告被charge虐畜殘酷對待動物罪,佢都知衰,認罪。最後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時表示,案發期間被告正待業,未有錢買貓糧。他分手後搬回母親嘅公屋居住,而公屋禁止飼養寵物,所以佢迫住留啲貓係舊屋先喎。」
「楊楊」說:「真係陰功豬啦!不過,講開又講,又唔係打佢,只係唔理啲貓都算虐畜咩?」
我答:「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第169章)第3(1)條,任何人如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嘅痛苦,即算是虐待動物;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
「虐畜嘅行為包括疏忽照顧:例如無提供充足嘅食物和清水,或放動物嘅位置,或箱、簍或籃太過細,令動物承受不必要嘅痛楚或痛苦。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亦列出一啲照顧動物嘅規定。例如放動物嘅籠size要夠每隻動物朝各個方向自由活動,須保持清潔同有適當通風,足夠遮蓋,以免受日曬或雨淋;經常獲供應充足的潔淨清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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