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柏林愛樂相隔12年再訪港,12年前,筆者第一場在外面看轉播,第二場在現場看。今次有幸可以兩場全看,而在近幾年,在外國一共聽過他們10多次,除了拉圖,還有和阿巴度、蒂利文及Nelsons的合作,並能一直和讀者分享,不得不心存感恩。
帶來難題
這次訪港令全港古典樂迷雀躍,亦可預見會在不同地方見到不少評論,筆者較想提出一個疑問:柏林愛樂訪港,到底會為本地樂評人帶來什麼難題?
首先是瞎子摸象。第一場的曲目是理察史特勞斯《唐璜》、拉威爾《鋼琴協奏曲》、布拉姆斯《第四交響曲》。第二場有史特拉汶斯基《彼德魯斯卡》、拉赫曼尼諾夫《第三交響曲》,以及陳銀淑《弦之舞》。只聽第一場的話,想像不到第二場的火花。只聽第二場,又未必領略到拉圖在布拉姆斯苦心經營凄怨音色,並且有「一個樂章只得一個高峰」的布局。
比較,應該是討論「怎樣不同」還是「哪個較好」?柏林愛樂不是我們聽慣聽熟的「主隊」,論者能有幾多把握分出哪些是水準不定、哪些是特色?假如兩場都聽,又怎可能抗拒第二場的燦爛,然後作出「第二場好過第一場」的結論?又或者憑着香港是巡迴的首站,推測樂團因為時差,所以布拉姆斯奏得「較差」?
不妨列舉筆者近年聽過的拉圖及柏林愛樂所奏的曲目:巴哈《約翰受難曲》、貝多芬《第九》及《皇帝》、布魯克納《第八》、馬勒《第八》、史特拉汶斯基《春之祭》、西貝流士《第四》、蕭斯塔高維契《第四》、荀伯格《昇華之夜》、華格納《崔斯坦》全齣歌劇。
有進步嗎?
任何樂隊本應都能在不同作曲家或不同指揮,奏出不同聲音質感。但這兩場的多變,遠超其他世界頂尖樂團所能做到。拉圖及柏林愛樂的配搭簡直是條變色龍,不過拉圖對柏林愛樂的藝術野心已耗盡,在巔峰時退下來是正確決定。
比較是評論者的天性,也是不少讀者的要求,如果評論者沒有聽過12年前的演出,當然無法比較今昔,然而12年前聽過,可否成為討論切入點?柏林愛樂上次訪港,筆者在本報發表過評論,今次再寫,不經不覺12年。畢竟那次是筆者初次現場看柏林愛樂,不應單憑12年前的文字和今天的感受比較。
況且,12年間,不單再聽了十幾次柏林愛樂(其實不算多),還聽了許多不同的東西,去了不同的音樂廳歌劇院,聽音樂及寫作的角度都轉變不少,評論的範圍不只音樂,人生觀亦不盡相同。除非能坐時光機回到12年前聽完回來,否則難以比較兩者。不懂比較相隔12年的柏林愛樂,未嘗不是一種幸運,否則更要埋怨自己:這傢伙沒進步過,還是昏迷了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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