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9日
前特首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的罪名,年初審訊完畢,但因陪審員未能達成裁決,徒勞無功。控方之後提出重審。上周審訖。新的一組陪審團再一次不能達成裁決。控罪於是「擺埋一邊」,存檔在法庭;若非日後有新證據,或視乎另一項已入罪「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上訴結果,暫不擬再重審。
在另一廂,前特首梁振英以「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身份,出席「回歸二十周年——家與香港」研討會,席中侃侃而談。
二人都是前特首,際遇卻有雲泥之別。何厚此而薄彼?是因為梁振英的政績比曾蔭權好得多嗎?未必,最低限度,在不少香港人心目中,曾蔭權不遑多讓。然則在北京的眼內,梁振英最少有兩大功勞。一是有關政制改革,二是有關佔中。梁振英可算是「福將」。他是否為家中各親人求得多「福」並不要緊,中央政府則顯然視之為「福德正神」。何謂「福德正神」?土地公是也。
在「政制改革」方面,《基本法》以至大局的原則性要求,都是「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梁振英作為特首,須向香港人負責。他提出了具體的方案,那是「進」。料不到泛民竟然慫恿大眾「唔收貨」,又竟然成功了。於是政制改革原地踏步:那是「漸」。豈不是得其所哉?更妙的是,梁振英等政府官員還聲嘶力竭地求香港人「袋住先」,七情上面,哀訴得「連牙血都出埋」,但終於免不了「失望」。說句不好聽,對某些人而言,大有可能是「面上難過,心中歡喜」。好比是吃完飯「爭埋單」,「無可奈何」地輸了:「下次輪到我,唔好再爭!」何時才會有下次?天曉得。現在有人積極地提「重啟」政改,事實卻是「易收難發」也。
至於「佔中」,好比是小型「天安門事件」,中央諸君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六四事件的落幕,可說是十分不體面的。佔中兩個月已屆,尚未能見到「隧道盡頭的燈光」。卻原來香港早已有一道堂皇正大的撒手鐧,是為「法治」,一抬出來,人人服膺,所向披靡。只須利用小小的民事程序,遣出卑微的法庭執達吏,「牛鬼蛇神」都乖乖地「行埋一便」,禍患消弭於無形。北京看到,瞠目結舌,哪能不歸功於梁振英?如果上述者不算是「福」,我可不知道什麼才是。
(編者按:顧小培最新著作《25+必備 天然之食抗衰老》現已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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