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9日
包圍港大校委會案,馮敬恩及另一同學,被判社會服務令,這是最好結果。年輕人有理想值得鼓勵,個人認為此事發生在校園內,甚至不該驚動警方。但在目前政治氣候,若超出政權界線,受到法律懲處,也是合理代價。現在不用坐牢,裁判對社會及他本人,作了適當平衡。此乃法情兼備,值得讚揚。
其他值得讚許人士是紀文鳳女士。她是校委,事發當日因為被圍而要送到醫院。她不計過往,接受另一被告同學道歉,還替他寫求情信,也是法中有情,另外盧寵茂醫生,當時也受到學生指摘。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對兩人留有案底惋惜,並希望社會給他們改過機會。兩人政治立場保守,不認同學生行為,無可厚非。他們身為校委,事後對學生做法及意見,也有教育者風範。至於事件始作俑者李國章,相對未免令人失望,更有愧為校委主席。
他對法庭判決,只表示尊重決定,接受結果,對學生無一關心之情。事實上,若看此事前因後果,學生當時激動行為,他個人作風及之前言論,亦有催化之嫌。撇開今次事件,他以往對大學生之言,亦有商榷之處。譬如近日批評大學「港獨」思潮,是失敗者想法,皆因本地學生自感不及內地人。這說法毫無理據,和網民謾罵有何分別?同樣不負責任。
大抵他忘記自己現在身份,不是官員,不是政客,是大學校委主席,也是教育者。學生縱有不是,學校管理層怎能完全脫離責任,更怎可以隨意指摘受教青年。從真正教育者看,學校沒有不是的學生,只有不是的導師,最怕是不堪的校委。由這樣的人領導,大學學府變成學店,只是時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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