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4日
上訴庭覆核黃之鋒等三人刑期的決定,被三人、他們的支持者、一些本地和外國傳媒形容為「政治檢控」和「政治迫害」,更有美國著名報章認為三人是香港首批下獄的政治犯。政治檢控和迫害可以增加三人的聲勢,香港享有新聞和言論自由,只要不怕醜說自己是什麼也無問題。
香港有資格稱遭受政治迫害和政治檢控的人,非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莫屬。
一九六七年臨近十一國慶前的九月二十八日,聖保羅書院課室出現政治標語單張,批評港英政府不准學生愛國,用法西斯手段鎮壓愛國同胞,又以奴化教育毒害青年,校舍外牆掛的紅色大標語寫上「愛國同學大團結萬歲」。英籍校長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該校預科生曾德成;拘留期間他遭到毒打,法庭並在兩星期內審結案件,判曾入獄兩年。
三年前政府總部衝擊事件,黃等三人在事發當晚爬過圍欄進入自己冠以「公民廣場」的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上台呼籲市民一同參加;正如法庭說,三人完全不使用暴力的講法站不住腳,與曾的非暴力抗爭有很大距離。
三人由事發至被判入獄,相距三年,有時間到世界各地找外援、製造輿論,而當年曾由事發至入獄不到兩星期,不容任何人有意見。
曾在校品學兼優,出獄後,因有刑事案底失去升學機會,日後事業也因此受影響。黃等三人若要升學,只會因服刑而在時間上有幾個月損失,像美國這些不斷伸手支持他們的國家會搶着為他們安排學位。
誰是「政治迫害」的受害者,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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