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
剛移民美國時,本來住在三藩市。那邊的舅父問我有什麼打算,我回答「當然是要上大學」。但當他知道我想讀音樂,就不斷搖頭,「音樂念來幹嗎?能吃飯嗎?簡直浪費時間。如果你一心要念音樂,我就勸你放棄入大學,直接出去做事更實際,何必把你父母的錢扔進鹹水海?」當時立刻反駁舅父,「你敢擔保世上沒有念商科的人淪為乞丐?」他大笑,說我幼稚。
過了兩天,舅父忽然把我帶到唐人街一間酒樓,說為我找到一份接待員工作,叫我好好上班。當時很困惑,上班?不讀書了?依他所說,這可不是歡樂暑期工。老遠移民過來,跟好友分別、跟男友分離,已經傷心到死,惟有靠着一份對美國大學的憧憬,才勉強撐得住,誰知道結果是一生一世困在唐人街做知客?
但寄人籬下,沒反抗餘力,不敢逆舅父意,不情不願上了兩天班。之後便跟父母說,我還想念書,不想在酒樓打工。人生路不熟的父母,一來也為工作和新環境徬徨,二來根本不知道該去哪兒找學校,請舅父幫忙,他叫我回酒樓。後來發生了一些不愉快事件,住在洛杉磯的阿姨把我和妹妹帶走,過了不久再把父母接過去。我也終於如願以償,在大學念音樂。
現在回想起來,三藩市的舅父也不完全錯,做音樂的確掙不到什麼錢,僅僅夠吃飯。但很想告訴他,那幾年大學生涯,卻快樂、難忘。令我開竅的教授、才華橫溢的同學,還有跟香港完全不同的教學方法和學習環境,都叫一個未見過世面的黃毛丫頭,眼界大開。念大學的得着,並非純粹增加了知識,而是長了見識,也學懂思考和分析,更把我這一隻鵪鶉帶出鳥籠外,欣賞到無限大的天空。
所以,讀書應該是為掙錢還是為興趣?這樣說吧!如果毫無興趣都可以熬足四年,順利畢業,那麼這個人也夠堅忍,大概都有望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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