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2日
作為香港公營醫療系统的服務提供者,醫管局一直為病人揀選具成效、安全及符合成本效益的藥物。對病人有效的藥物須符合3個條件:一、有科研實證確定其效用;二、有實質臨床功能;三、能改善病人的生活質素。醫管局藥物名冊在引入藥物時,一直堅持上述的3項原則。
醫管局自2005年7月起實施藥物名冊,目的是透過統一公立醫院和診所的藥物政策和用藥,確保病人可公平地獲處方具成本效益,並經驗證安全及有效的藥物。醫管局設有既定機制,由專家定期評估新藥物,以決定個別藥物是否適合納入藥物名冊。
高補貼低收費
2005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間,醫管局共把199種新藥物加入藥物名冊。現時醫管局藥物名冊內共有約1300種藥物,其中絕大部分均屬高補貼及低收費的「通用藥物」及「專用藥物」。如病人符合相關的臨床應用情況,醫管局會以標準收費向他們提供所需的藥物治療。
名冊中還包括2類「自費藥物」,第一類有撒瑪利亞基金作安全網,覆蓋26種具實證療效但非常昂貴及超出政府一般資助範圍的藥物,關愛基金亦會「補底」資助尚未納入撒瑪利亞基金的另外13種特定自費癌症藥物。
另一類為安全網以外的「自費藥物」,這類藥物只經初步醫療驗證,或與其他替代藥物相比僅具邊緣效益,但成本明顯昂貴的藥物,以及生活方式藥物(例如減肥藥),病人須以自費方式使用這些藥物,但可同時繼續使用醫管局的高補貼醫療服務。
基於「服務需要」
藥物名冊在引入新藥物時,由建議至定案的具體過程是怎樣,當中如何避免利益衝突?
「加入新藥是由什麼人提出申請?」在解答這個問題前,必須先了解醫管局是公帑資助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因此藥物名冊的涵蓋範圍應根據「服務需要」而釐定。因此,所有入藥申請,均由醫管局的臨床醫生得到其臨床部門主管認可後,向聯網或醫院藥事委員會遞交申請。根據「服務需要」原則,委員會會確認聯網內存在適用於新藥的病人群組,和確實有臨床用藥需要,以及已有一定的醫學實證支持該新藥物的安全性和療效,接着會交由藥物建議委員會審議。
為避免利益衝突,藥物建議委員會在處理入藥申請前,主席會於會議前先備悉委員交回的利益申報表格,確認各委員與該次會議所審議的入藥申請有無利益衝突。已申報有利益衝突的委員按情況可能須於審議過程時避席或不參與討論。必須強調一點是,藥物建議委員會不會接受由藥廠遞交的入藥申請,因決定入藥與否是基於「服務需要」而定。如成功獲委員會推薦,新藥物會於會議後3個月內納入藥物名冊。
委員會每3個月(1月、4月、7月和10月)舉行季度會議,採用實證為本的方針和依循藥物的安全性、療效和成本效益三大原則評審入藥申請,並會考慮其他相關因素,包括國際間的建議和做法、科技的轉變、疾病狀況、病人用藥的依從性、生活質素、用藥的實際經驗,以及專業人士和病人團體的意見。
聽取病人意見
醫院管理局藥物名冊過去10年能不斷完善及進步,其中一個重要因素是各持份者的意見及參與。醫管局每年會與病人團體召開2次諮詢會議,每年第二季的會議會讓他們得知藥物名冊的最新發展,而第四季的會議則會聽取他們對藥物名冊的關注事項、意見和期望,以便進行周年規劃工作。未能出席諮詢會議的病人團體代表可於會議後一個月內向醫管局提交書面建議和意見。另外,醫管局在2011年初成立了病人諮詢委員會,由醫管局行政總裁定期與病人代表會面,聽取他們對不同病人服務範疇(包括藥物名冊)的意見。
藥物名冊由入藥申請、審批申請至諮詢過程均公開透明。醫管局歡迎病人團體提交對新藥物的意見,於藥物建議委員會舉行會議前會透過電郵,將議程和所討論的藥物名單發送給病人團體,並於會議後發放入藥申請的結果(包括不獲納入藥物名冊的主要原因),資料亦會上載至互聯網讓公眾查閱。
醫管局歡迎公眾就藥物名冊事宜提出建議和意見,並會轉達至相關的藥物委員會參考。藥物名冊的年度更新亦會刊載於醫管局刊物《關懷短訊》內,分發給各個病人團體和公開予大眾參考。
撰文: 張偉麟醫生_醫院管理局聯網服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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