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0日
雖然絕大多數香港人在特首選舉中無話事權,但誰人當選對每一位港人或多或少有影響,所以即使無得選,可以說出自己對未來特首的要求也感到順氣一點。
相信大家普遍同意,當特首的基本條件是要得到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民望好兼不會令社會分化;此外,如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提出,下任特首一定要承諾在任內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雖然有人認為強人所難,但亦非無理。
特首選舉只是極少數人有投票權,而特首之下的司局長人選,更只得特首一人有權揀,難得已表明不再眷戀做官權力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幾個月前已替下屆特首提出參選人要有班底,藉此引導市民也發發聲,紓緩一下不滿情緒。
立法會教育界葉建源議員更進一步,在立法會提出「下任教育局局長須具備的條件」議案,要求下屆教育局局長須由有誠信、勇於承擔、不逃避責任、樂於聽取意見、對教育有使命感、熟悉教育政策,並且願意認真檢視教育制度的人士擔任,令教育重回正軌。
議案就算最終通過也是無約束力的,但葉一樣要提,反映教育界對現任局長的強烈不滿,也反映特首班底的重要性。
胡國興宣布要競選特首, 沒有班底被視為他的弱點。也許無班底參選是弱點,但找那些欠缺誠信、不肯承擔、事事逃避責任、處事一意孤行,以及使命說過便算的人做局長或司長同樣糟糕,那不是某個特定界別的煩惱,而是全香港和國家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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