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
「荃灣區一家中學今早早會,有學生舉起黃色雨傘,講解兩年前這場運動,也呼籲同學要多關心香港及學校。」事後,相關老師收到不少意見,如網民聲稱將對學生「起底」與學校應即時停止有關活動。過去已有學者於法理上,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及《香港教育專業守則》等角度,論述校園內討論敏感議題的原則。筆者撰寫此文,望以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一例,探討其現實中的理想尺度。
「禁獨言論」甚相似
整體上,蘇格蘭愈八成地方議會均禁止支持與反對獨立陣營到中小學宣傳,此舉與近月官員及建制人士所發表的「禁獨言論」甚為相似。惟當地政府、地方議會、教育團體和學校,全以教育專業看待敏感議題,並定性為公民教育的重要契機。
公投前,政府轄下的執行機構Education Scotland聯同所有地方議會,發表了一份有關政治素養的課程指引(Curriculum for Excellence: Political Literacy),內容涉及討論、辯論、投票、選舉、 跨學科研究,甚至與議會等機構合作的教學法,旨在於校園內外建立一個讓學生進行建設性、理性、基於事實的討論平台。同時,指引一再強調,老師絕不能宣傳其個人政見,只可確保各方意見自由而平等地表達。
在較香港開放的氛圍下,學生可戴上支持或反對徽章,而不少地方青年議會亦相繼舉辦論壇議政。其中Aberdeenshire所有中學更於公投前12個月舉行模擬投票,事前設有講課與辯論,為學生提供一堂「貼地」公民教育課。其一長遠成效,可是由愛丁堡大學社會政策研究學者Jan Eichhorn提出,年輕群體在是次公投擁有較高的投票率,亦傾向於未來選舉中投票。如香港學生於校園內將不再討論特定敏感時政議題,此舉直接削弱學校作為中立學習媒介的社教化功能,或使部分年輕人於制度外「用自己方式」參與政治,與上述良性政策討論與政治參與相反,前景令人堪憂。
不論親中建制、自決獨立,還是泛民主派,於校園內理應享有同等討論空間,下一代才最受裨益。感謝所有恪守教育專業,捍衞兒童權利,讓學生們享有討論社會大事最大空間的老師。距離理想,香港教育路仍遠。
何昆洛_香港教育大學 四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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