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1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譚耀宗和陳恒鑌在公立醫院受優待的報道,特權又豈只在譚陳兩議員身上出現。
有私家醫生指譚的小手術在私家醫院只要二三萬,立法會議員享有醫療現金津貼的特別優待,每人每年三萬二千四百元,足夠這手術的醫療開支,又何須到公立醫院為「相熟」人士帶來麻煩。
梁振英女兒的行李事件對所有公職人士是一次警示,譚在政壇打滾多年,他的政治觸覺到底是被什麼蒙蔽,譚應明白事件曝光的政治後果,他是心存僥幸,或以為可隻手遮天;無論什麼心態,在政治和個人道德上都是說不過去。
陳恒鑌太太的丈夫若不是議員,陳太是否可以獲得特別房的優待亦屬疑問。
不過說譚這小手術會影響公立醫院其他專科病人整體輪候手術的時間,或陳太住了特別房,其他待產女士要瞓走廊是誇大其詞,潛台詞只是「不順氣」。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要求「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插手,盡取政治「里數」,他要求醫管局訂明守則,不能徇私和違反程序,以保障病人利益,又是議員的特權。他為病人「出頭」後,又認為公立醫院醫生為家人操刀做手術並無不妥,欠的只是一套指引,只要列明醫生可為家人診治做手術和安排家人獲較快的排期等指引,陳恒鑌事件出現,他又再轉口風,又要將病人利益推回首位,不同時段不同說法,相信背後是為自己政治私利。
「特瘜特辦」和「特色特辦」的聯想字是「私」,天下烏鴉一樣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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