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
今期續解說訂立遺囑時需具備什麼能力。
首先,怎樣測試訂立遺囑者是否有能力?可回答以下4條問題:1.你是否理解資訊?決定訂立遺囑時,你必須知道當中得着、風險、有否其他可行的方案,以及在沒有其他方案下的影響等。2.你是否對資訊能保存記憶?如你能理解相關的資訊,但不能保持記憶(忘記它超過幾秒鐘或幾分鐘以上),你便無法利用它作出明智的決定。3.你是否能夠衡量資訊?你是否能比較其好處和風險,並作出決定?你可能理解資訊(測試1)及保存記憶(測試2),但無法正常地衡量事實。若你患有精神病,你可能會被聽到的聲音而受到影響或分心;若你情緒低落時,即使有一個康復的機會,你也會覺得這些治療毫無意義而感到絕望。4.你能傳達決定嗎?你可透過談話、書寫、手語、點頭,甚至眨眼皮以傳遞訊息。
以上問題的全部答案必須是肯定的,才能證明你有能力。
當一個人訂立遺囑時,意味着遺囑能力(Testamentary Capacity)正被考驗。進行訂立時,那人需擁有健全的心智、記憶力及理解能力。根據法律(一個人是否擁有精神能力,Banks v Goodfellow [1869-70])訂立遺囑者必須:1.明白訂立遺囑的特性及其影響。2.明白財產分配範圍。3.能夠理解及意識到被獲分配遺囑人士的反應。4.絕不能受到任何思緒紊亂所影響,因它會影響你的情感,令你不能作出正確的決定或正常機能受到阻礙,而這些失常的想法會令你在遺囑的財產分布及處理方法受到影響。如有此情況便不宜及不能進行遺囑訂立。
事實上,任何專業人士都可進行能力測試,
他應該是最直接涉及事情核心的人。如健康方面,醫生是最佳的能力測試者。若律師為客人草擬遺囑但懷疑他的能力時,他們亦會找精神病專科醫生或心理學家尋求專業意見。
作者為精神科專科醫生
隔周三刊登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美國視像錯覺先驅 Larry Bell探索光線半世紀 |
上一篇: | 腳震震 心慌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