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5日
筆者2014年9月在本欄提出引入歐美流行的美食車,而財爺在2015-16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引入美食車的構思,結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旅遊事務處上周公布美食車先導計劃,大家可望於年尾或明年年初在香港看見美食車的蹤影。
政府把美食車定為旅遊推廣項目, 並鼓勵初創企業申請,為合資格的申請人提供貸款和營商培訓課程,可謂誠意可嘉。先導計劃下,政府將容許16架美食車在8個旅遊景點經營,有意經營者須通過甄選和廚藝比賽才可以獲得牌照。
客觀來說,先導計劃條件不算吸引:美食車涉及運輸署、食環署和機電工程署多個部門,發牌條件比普通食肆更嚴格;經營位置、經營時間和餐牌都受到嚴格限制,失去了美食車的靈活性。
美食車最先出現在美國,十九世紀中期有人在馬車上加上儲水裝置和煮食用具以解決牧牛者在荒野的飲食。後來二十世紀中期,美食車活躍於工廠區和地盤工地,亦有部分美食車為婚禮、團體聚會和電影拍攝提供食物。
美國案例
2008金融海嘯,很多建築工程停下來,原本以建築工人為對象的美食車供過於求,大量高級餐廳結業,失業大廚很快發現美食車潛力無窮,結果美食車成為饕客新寵。2011年ZAGAT美食指南新增「美食車項目」,紐約市更給美食車發酒牌,令美食車進一步高檔化。如今美食車成為北美飲食文化一部分, 為年輕廚師提供一展身手的機會。2013年,溫哥華一架售賣印度菜的美食車更擊敗34家餐廳,獲選為最佳新餐廳。
美國美食車從功能化快餐模式演化到時尚流動食府,完全是社會環境變遷的結果。港府刻意把美食車定位成旅遊項目未免有點一廂情願,近日訪港旅客數字下降令經營難度增加。細看政府提出的經營條件:美食車經營場地以收入百分比計算;經營場地位置遠離商場食肆,可見政府官員仍擺脫不了地產先行的思維,彷彿生怕美食車給商場和食肆造成競爭,令地產商不滿。
究竟官僚主義主導下的美食車計劃能否給飲食界帶來新風?不過政府願意踏出第一步始終是好事,希望經營者和官員從先導計劃汲取經驗,逐步優化美食車經營模式及相關條例。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