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7日
西方的思想一直是以功利為尚。每一個人口口聲聲說要捍衞他的「利」,包括他的「人權」,也包括「私隱權」;但若這個「私利」去到與「公利」不符之時,應該如何處理?若發生了「個人利益」與「大眾利益」的衝突,孰輕孰重?
事情終於發展到要「攤牌」的地步。
去年12月2日,在美國加州一個叫「聖貝納迪諾」的地方,發生了一起槍擊案,造成14人死亡、20多人受傷。數小時後在案發地點附近,兩名槍手與警方駁火。經過槍戰,兩人被擊斃。
那兩名槍手之一,遺下了一個蘋果手機iPhone 5c。在調查事件中,警方、FBI,以至司法部,都想看一看手機的內容。但無法進入,因為有個人密碼鎖,鎖上了。
政府問蘋果公司:密碼是什麼?蘋果說,那是用戶自設的,我們沒有紀錄。
政府也有電腦專家。他們想:可以設計出一個軟件,將無限量不同的密碼password,快速地向手機疲勞轟炸,直至碰上一個能開鎖的,不就成了?但馬上碰上一個技術上的困難。
這款手機中設有一個自我保護程式機制。若輸入的是錯誤的密碼,可令它的操作拖慢,於是快速不來;因是之故,用上千萬億個不同的密碼去試,要耗上的時間也會是天文數字。但這方面的困難,尚不屬致命性。
致命性的障礙是:手機保護程式還有另一個撒手鐧。如果連續地輸入錯誤密碼,可令它啟動一個類似自殺的機制,頓然之間將手機內所有資訊永久性地銷毀。
解鈴還需繫鈴人。蘋果設計了這樣的機制,自應有能力將其除去,或用其他方法繞過它。沒錯,蘋果能,不過拒絕這樣做。上周政府向法院申請取得了強制執行令,迫使蘋果就範。但蘋果仍然不肯讓步,聘用律師,說要抗爭到底。
好戲尚在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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