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
一位曾立誓要做真正執法者的朋友離開警隊,問他是否佔中後遺症,他說非也,只是感到在高官問責制後角色的改變,執法者已日益成為高官錯誤倡導立法的「替死鬼」,被推到最前線,做個胸口掛個勇字的「清兵」。
今天執法者這角色,不論是警察、食環署、房屋署,以至控煙辦公室的前線員工等執法工作困難,源頭不少是來自坐在辦公室的高官,為彰顯自己的獨特見解而倡導立法所衍生出來。
以控煙為例,控煙督察人手有限,要其他政府部門協助,但有關部門如康文署、食環署和漁護署等人員,管理自己轄下設施如公園、郊野公園和街市等的本份工作也做之不盡,如何能將控煙列作優先。這是擺在眼前的事實,食物及衞生局應該很清楚,但仍然擴大禁煙範圍,其副局長陳肇始最近除了推動把一些巴士轉乘區列為禁煙區外,更研究是否需要擴展禁煙區至面積遼闊的郊野公園等地。
人手不足會影響前線執法效果,這位政策倡導者說可依靠情報和投訴,進行策略性的重點巡查和突擊巡查。緝拿私煙要依靠情報合情合理,對付吸煙者也要動用人手去搜集他們出沒的情報,有如把煙民視作吸毒者看待。
世界衞生組織倡導加煙稅以有效控煙,食衞局捨棄這方法不用,大概是嫌其欠創意;改用捨本逐末的情報搜集手法,偵查吸煙者出沒的情況,勝在有新意、喊得響、叫得亮,即使衍生執法困難的惡果,也有前線員工做「替死鬼」,坐在辦公室即贏得控煙專家的稱許,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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