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9日
普通話教授中國語文科(下稱「普教中」)在香港已推行多年,不少中小學在中文科都有實施此計劃,包括我校在內。我認同推行的原因在於「普教中」能加強學生掌握兩文三語的溝通能力,有助日後就業的發展,在「我手寫我口」的語境下,能有助學生減少書寫俚語的問題。
普教粵教無分別?
然而,近日教育局在中國語文教育「問與答」欄目明言;「目前仍未有確實證據,證明以普通話學習中國語文的學生的一般中文能力會有所改善。其中兩項研究發現,以普通話學習的學生的中文能力,與以廣東話學習的學生並無分別,甚或表現更差。」這使我對「普教中」的目的作出反思。
漢語區15種方言
溯本追源,1955年中共建政後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在覆蓋漢語區的15種主要方言中,透過投票方式選出一個作為普通話的基礎方言。
當年「全國文字改革會議」上,北京官話(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52票位居榜首位置,並且以一票之差僅勝西南官話(以成都語音為標準音),至於第三名的是吳語(以蘇州或上海語音為標準音),一共獲得46票,而粵語(以廣州語音為標準音)則獲得25票,名列第四位。
普通話成為了民族的共同語,以及現代白話文著作成為日後的語法規範,是基於地區的普遍認受性而當選;是基於便利國家經濟和文化的發展而當選;而非因其具有最優秀的文學價值和中文能力而當選,所以用上普通話來提升學生學習中文的能力,其理據未見十分充分。
(下周五刊登下篇)
譚國偉博士_優才(楊殷有娣)書院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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