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2日
持續多宗人禍,令我想起: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在香港這個繁華都市裏,我們每天為了生活而勞碌工作,賺取金錢。但究竟我們是否真正快樂?根據世界民意調查2015年公布的快樂指數研究顯示,香港人的快樂指數位列全球第120位。這引證了很多香港人即使擁有財富,卻不快樂。究竟是什麼因素決定我們是否快樂呢?又怎樣能令自己快樂?
快樂是個主觀的感覺。對於同樣的事情,不同人或許會有不同觀感。正如行為經濟學者Nick Powdthavee說:「Money buys you little happiness.」我們希望金錢能為我們帶來快樂時,卻發覺金錢很多時候買來的快樂,都很短暫。例如花錢豪吃一頓,去一趟奢侈旅遊;所能買到的滿足感卻像風,捉也捉不緊。
著名心理學家沙利文列出了一條「快樂方程式」,他指快樂指數,其實等於先天的因素、環境際遇再加自主能力和參與活動。當中,先天因素佔快樂指數的40%。至於後天環境和個人際遇,原來只佔20%。最後,自主能力和參與活動,共計有40%。所以有不少人,運用個人長處,做一些有意義的活動,獲取快樂。例如,我和不少朋友時常去做義工,助學之餘,也可以在不同義工身上學習人生處世之道。義工活動的吸引之處,就是有一種「難趣」,在零經費的情況下,如何募集社會資源,積少成多,經歷種種挑戰和困難,沿途有着群體的信心和盼望,之後的滿足感,便更令人回味。
深刻的快樂,並不是建基於短暫物質刺激,而是有一個值得去犧牲和付出的目標。至真至善,才能讓人在克服種種「難趣」當中,獲得更大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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