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5年8月3日

蘭詩 視線所及

炮兵團vs美食團

「立度」「吹雞」搞飯局。原來是慶祝Dennis剛畢業回港找工作的寶貝仔「拜雲」「初嘗勝滋味」。他過五關斬六仗,又group interview、又lunch interview,最後成功脫穎而出,拿到人生第一個job offer。

席間,「立度」一邊嘆86 Angelus, 一邊笑淫淫地向「拜雲」說:「工就搞掂啦!不如趁你未開工又未有女友,自由身;uncle帶你去日本走轉,見識見識;哈哈!」

Dennis太太一聽到即面色大變,說:「喂喂喂,你呢個長輩咪教壞細路喎!叫雞犯法㗎!女神,罰得重唔重㗎?」

我答:「喺香港以性服務嚟賺錢或者叫雞都無違法。不過,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7條,任何人喺公眾地方或在公眾可見嘅情況下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或遊蕩而目的在於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簡單嚟講,即係話如果『姐姐仔』喺公眾地方主動向人兜搭,表示可以提供『服務』,好可能已經犯法。根據案例,所謂『唆使』並不限於言語,就算一名妓女沒有交談,但如果佢嘅行為、衣着及其他的情況表示出她已作好準備提供賣淫服務的話,都有可能構成唆使。仲有,有案例亦指出,呢條『唆使引誘他人作不道德行為』係無角色或性別嘅限制,除咗『姐姐仔』,『食客』都有機會因『唆使』而犯法。喺HKSAR v CEN ZHI CHENG(岑智城)(HCMA1186/2007)一案,上訴人向扮『企街』嘅放蛇警花搭訕,兩度問她佢係咪等緊人,見佢無答,再問『300元全套』OK嗎。警花反問『全套』是什麼,上訴人便答包做愛同Blow job。警花扮say yes,警方趁機拘捕上訴人。上訴庭考慮到係上訴人主動兜搭警花『問價』明顯要求性服務,足以構成『唆使』,因而維持原判,判監14日及緩刑3年。」

「另外,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37條,任何人明知而依靠另一人賣淫嘅收入為生,即屬犯罪,可處監禁10年。於「HCMA762/2007」一案,被告畀兩名妓女臥底police揀。臥底假意選咗一位妓女,畀咗1000元兩位『介紹人』。警方調查後,原來兩位『介紹人』喺彌敦道合作唆使外來遊客,提供妓女,收費為每位1000元。被告可分得200元作為報酬,至於另一位女子及有關的妓女會各收400元。最後上訴庭就以『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罪同埋『依靠他人賣淫的收入為生』罪判被告入獄6個月及4個月分期執行,即合共10 個月……」

還未說完,「立度」即哈哈大笑說:「你班女士真心邪!我係指帶佢去食至正嘅Sushi同懷石料理喎!」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