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6日
中文大學在九十年代,曾經有幾個學生, 自資印製一份刊物,免費讓同學取閱,引起軒然大波。那份刊物叫《小門報》,除了這個惹人聯想的名稱之外,內容不乏對校政和時政的尖酸批判,字裏行間當然粗口不缺,器官橫飛。那個時候,社會一樣響起一片鞭策之聲,邏輯大致和最近聽到的差不多,都是大學乃斯文之地,大學生係納稅人供養,影響校譽,唔好教壞中小學生等等。正所謂「愈襟愈出X」,中大隨後掀起一片小報潮:《西門報》、《大便報》、《孬》如雨後野草一樣蔓延;被粗口辱鬧過的人不計其數,但小報探討的內容卻同時百花齊放,有談女性主義、宗教思想、道德規範等等,蔚為奇觀。
20年前和現在一樣,必定有一大班保守人士聲討講粗口的大學生,他們一樣對大學生想反映社會問題毫無興趣,腦袋自動過濾大學生對社會不滿的呼聲,他們的眼睛只看到性器官,不要緊。當時小報行文用字的粗鄙程度,和現在那首「血汗攻闖」的粗口歌有過之而無不及,現在自稱低俗的朋友應該感到汗顏。
不過,如果我記憶沒錯(有錯請來指正),當時社會上雖然也有聲音要求中大校方嚴肅處理,但我從未聽過社會有人夠膽要求:要引入警察和公權力來處理!一次也沒有!因為大學和公眾都心裏有數:粗口未必關乎學術,但引入公權力來插手干預言論就絕對關乎自由!!!大家都清楚明白這一條底線。現在竟然有人要開香港之先,想用他自己詮釋的《公安條例》來威嚇大學生,如果大學及社會都可以默認和噤聲,香港便岌岌可危了。
我本人其實也對這首針對警察的粗口歌不以為然。但我們要注意:警察是手握合法武力的部隊,並不是弱勢群體。我支持警察團體發聲捍衞警隊的尊嚴,我支持各個團體要求已年滿18歲的樂隊及音樂會搞手道歉,我支持各界在報章和網絡用自己邏輯和道理去說服對方,甚至創作多100個撐警主題曲回話,但是我反對有人主張要用《公安條例》去取替爭議和辯論,用公權力去禁制別人發表意見,或禁制別人發洩對政府和建制情緒,這不是幫助警隊,而是陷警隊於不義。
有一萬個理由認為大學生不應講粗口,但絕不能有一個藉口讓政權禁止別人發聲,清楚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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