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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21日

郭榮鏗 專業為公

梁振英的兩個選擇

姑勿論對「佔中」的立場是怎樣,相信大部分市民都同意,引發今次運動的導火線,是人大常委會於8月31日所作的「落閘」決定,但遠因卻在於由特首梁振英向人大常委會提交的政改報告不盡不實。儘管中央後來以跟民主派議員曾見面為由,證明沒有被梁振英的報告誤導,但這樣一來,既不能掩飾梁振英的缺失,更證明中央本身的盤算失準。事到如今,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撥亂反正?

有人建議特區政府向中央提交補充報告,然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卻指出現行的政改五部曲不存在提交補充報告。根據人大常委於2004年就《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釋法,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必須經過以下程序:

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就是否需要進行修改,向人大常委提出報告;

二、人大常委根據報告,依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即「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決定是否需要進行修改;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法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四、行政長官同意立法會通過的法案;

五、行政長官將法案報請人大常委會批准。

儘管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建制派不斷強調中央在政改問題上有憲制性的角色,也就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有最終決定權,但政改的第一部曲,畢竟是由行政長官啟動,也是香港民意最能夠直接和最充分地影響政改發展的一環;因此,第一部曲縱然沒有決定性的作用,卻依然有導向性的力量。即使假設中央不重視香港民意,但特首作為香港市民的代表,依然有道德和政治責任在第一部曲中如實反映香港的民意。

可惜的是,眾所周知,梁振英的政改報告把香港的民意扭曲至近乎作假的地步。而且不同民調都證實,即使一方面人大常委作出了「落閘」決定,試圖以政治權力壓倒香港民意;另一方面特區政府發動「有票,真係唔要?」和「有票,梗係要!」的宣傳攻勢,再配合親建制陣營的「運動群眾」(意思詳見8月13日《信報》林行止先生題為「佔中反佔中 政改不要改」一文),務求誘導香港民意,但在內外夾攻、軟硬兼施的形勢下,多數民調反而顯示大部分市民不接受所謂的「袋住先」方案。而「佔中」就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倒逆民意的壓力下被激發出來的社會運動。

香港民意從來是「作用力與反作用力」(action and reaction)的展示,即以回應當權者的做法為動力,所以不論是為了修正之前的錯誤也好,還是反映形勢的變化也罷,梁振英要解決目前的困局,方法只有一個,就是向人大常委提交一份補充報告—不要說政改五部曲沒有提交補充報告這一步,因為五部曲本身就沒有處理特首犯錯和形勢急變的應變方案。

因時制宜,是一個政治人物的生存本能,若然沒有,就應該被淘汰下台。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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