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4日
特區政府「政改三人組」日前與傳媒聚會時,明確表示「公民提名」、「政黨提名」、「三軌提名」均不符合《基本法》框架,政府不可能接納違法的建議。泛民中一些人立即出來大肆批評。說實話,激進派攻擊「政改三人組」不奇怪,但溫和派站出來繼續為「公民提名」護航,則有些令人不可思議;如果溫和派在撐「公提」問題上執迷不悟,將會陷入兩面不是人的困境。
違法建議難接納
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的設計,必須依法辦事。「公民提名」及其同類的「政黨提名」、「三軌提名」,不符合《基本法》,這在法律上是很清楚的。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早就清楚明白地指出「公民提名」的本質和要害就是違反《基本法》。他在回覆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邀請出席以「公民提名何懼之有」研討會的信件中指出,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明文規定,誠不攻自破之說。
「政改三人組」也多次從法律的角度講清楚「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的理據,甚至連泛民所信任的兩個律師會,也明確否定「公民提名」、「政黨提名」。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特區政府不可能接納違反《基本法》的建議,第二輪諮詢提出的方案當然必須是達到政府認為是合法的方案。因此,政府不把「公民提名」這類違法方案納入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難道市民希望政府不守法,把明顯違法的「公民提名」之類的方案納入第二輪政改諮詢,讓無謂的爭論繼續浪費寶貴的時間和精力,甚至讓違法的「公民提名」把第二輪的政改諮詢引入歧途?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其實,泛民溫和派與激進派之間的爭論,實質上就是堅持還是放棄「公民提名」的爭論。激進派在「佔中商討日」上,使用各種手段,強推三個包含「公民提名」的方案,企圖把「公民提名」方案作為泛民共識方案。激進派這樣做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用「公民提名」來綁架整個泛民。
溫和派回頭沒出路
然而,中央絕無可能接受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掌握關鍵少數票的泛民陣營還堅持「公民提名」,就等於是拉倒普選。筆者知道,泛民中有許多溫和人士都希望有普選,很不願意看到政改原地踏步,所以對激進派霸王硬上弓的做法作出反擊。
本來,兩個律師會從法律層面否定「公民提名」,不僅有利於香港市民了解「公民提名」的違法性,而且對泛民溫和派突破「公民提名」來說,也是久旱逢甘露,發揮了難得的聲援和減壓作用。現在,泛民溫和派已經採取行動,民主黨已開會決定離開已遭激進派控制的「真普聯」,眾多泛民溫和人士正在尋求屬於自己的政改討論平台。人們不禁要問:已經突破綑綁的溫和派又反過來撐「公民提名」,是不是要自動獻身再遭激進派綑綁?
也許泛民溫和派的人會說,所謂撐「公民提名」,不過是擺擺姿態而已。然而,實際的後果卻不是那麼簡單,將會令溫和派陷於自相矛盾的困境。泛民溫和派如果繼續撐「公提」,那麼,今後的普選討論會否還是繼續糾纏於無謂的「公提」爭論?溫和派議員與中央官員溝通時,會否還是在那裏喋喋不休地講「公提」?當激進派以「公提」不獲接納為由要求否決普選時,溫和派是否也會遵命?如果真是這樣,溫和派擺脫激進派「公提」綑綁的工夫不就白費了?普選不照樣是沒有希望?難道這是溫和派人士希望見到的結果?請泛民溫和派人士深思!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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