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0日
香港中大出版的溫家寶新文集《應對挑戰:中國發展的歷史記錄》,引起各地思考型學者的關注。
其因之一,這本文集是了解北京宏觀經濟政策的載體,也有助解讀溫家寶的改革理念和「願景」。
就解讀新聞來說,文集論及的財產申報制和教育平等(或曰教育平權),有助了解許志永提出兩大訴求的社會、政治背景。
文集的大部分篇幅論述宏觀經濟的政策和規劃,也涉及行政體制改革;一小部分是政治話題,本欄把它歸納為政改說和民權說兩大類。
政改五內涵 含黨內民主
文集收入的演辭,一是在夏季達沃斯論壇每屆年會(2007-2012)的開幕式致辭;二是在企業家座談會上的答問。後者涉及政治體制改革的提問。
在2011年9月的大連座談會上,溫氏回答提問時談論的政治話題較多(頁163-165)。本欄把主要內容分為三部分:政改的內涵;在政改範圍內,執政黨的權力體制改革包括「黨內民主」;民權即「四大民權」。
關於政改,溫氏說了五點「看法」。一是「依法治國」,執政黨「要依照憲法和法律辦事」,「改變以黨代政,把權力絕對化和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二是「推進社會公平正義」,讓民眾「過上有尊嚴的生活」;三是以司法公正體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四是「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利」;五是反腐倡廉,包含禁職務侵佔、逐步建立財產申報制、公開財政支出的三公(公費出境、用車、接待)經費。
在政改範圍內,溫氏特別提到黨內民主:先從黨內民主做起,「由黨內擴大到黨外(社會)」。這樣的路徑,他認為「比較穩妥,也比較現實」。
關於公民的民主權利(民權),他說:「最主要的是選舉權、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
他的民權說,與中共中央的文件表述有些差異。後者說的「四權」,是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溫氏提出的選舉權,較之表達權有更強的民主權利「標誌性」;不管是黨內民主還是社會民主,真正能體現「投票人意志」的選舉權,是實現民主的「關鍵元素」。
他關於政改、民權的講話,除上述的差異之外,都局限於中共中央已表述的範圍,但對官員財產申報制說得較多。在2009年2月的北京「網談」等場合,也重申對申報制的期待。反覆提申報制,得罪了既得利益勢力。
溫氏主持內閣十年(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主導國務院的經濟體制改革、發展經濟和改善民生,取得不少成果,也面對施政的障礙。障礙產生的主因是體制弊端,在部門和地方保護主義之下,不少官員未盡職責,問責制虛擬化。
有四大民權 是老生常談
就經濟範圍而言,他是改革和發展的實踐家,一方面弘揚胡耀邦(1915-1989)的「實事求是」和「實踐檢驗真理」之說;另方面,深入了解實況和民疾,盡可能在發展經濟中改善民生,尋求改革和發展的突破。
在政治範圍內特別是在政改話題上,他有理想主義的色彩,也有理想主義的一份執着。
就政改的五點「看法」而言,在他職權範圍內能做的事,他盡力而為,且有「實惠於民」的紀錄,如大幅提升企業退休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從人均每月700元(2004年)增至1721元(2012年)(頁222),為民眾過「有尊嚴的生活」邁出了一步。
所謂政改是老話題,從胡耀邦的消除個人崇拜和家長制、實行黨內民主論,趙紫陽的黨政分開說,到胡溫新政提出的政改內涵(包括上述的政改說、民權說),都引起「熱烈迴響」,但涉及權力體制的政改並未啟步。權力高度集中和權力終身制(職務終身制則已廢止)並無改變,民眾的知情權、表達權(或選舉權)、參與權、監督權,仍只是好聽的口號。
經改的深化,要有逐步推展的政改「配套」。中共十八大後政局左轉,三中全會的「決定」連財產申報制也不提,真正的政改無法啟步。《荀子.勸學》謂:「不積蹞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政改不啟步,何來真正的法治、民主和文明?
溫氏在位時,多次表達對政改的期望,並稱封建主義和文革遺毒阻礙改革的深化,突顯他對體制弊端的認知。對於政改和深入批判文革,與既得利益者或保守僵化派的糾葛,相信他亦了解至深。他之仍然發出聲音,一是理想主義的執着,二是提醒人們要有憂患意識。王岐山推薦閱讀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也有這份憂患意識。
演辭後註釋 涉數據術語
本書的編排,按學術類圖書的通例,每篇演辭前有「背景介紹」,演辭後有詳細的註釋(排在全文之末的「尾註」排版式樣)。如註釋以橫排版「腳註」的式樣(註文隨內文排在同頁下邊),對讀者的閱讀較方便。
本書註釋的參考價值,一是註明溫氏引述歷史典籍的出處,並略介紹相關的典籍;二是附相關的數據;三是簡介相關的術語,如資源性產品(頁35)、五保戶(頁63)、PM2.5(頁193)。
本書編輯不足之處,是沒有學術類圖書應有的索引。如有術語(如城鎮化,頁39/新36條,頁199)和歷史典籍(如小康,頁34/人之有德于我也,頁167)的索引,不只方便讀者,也更能突顯溫氏演辭的「個人風格」。
「溫家寶新書」.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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