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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4日

劉健宇

設官方記者證鞏固香港新聞自由

自2019年反修例風波後,社會關注記者的工作倫理及其採訪情況,由於香港沒有強制記者證制度,因此幾乎可以說是人人皆可做記者。但過去在警民衝突劇烈的街頭,警方辨識記者的工作極不容易,令警方與傳媒的關係日益惡劣;而在一些採訪場合,有些記者更表現出「情緒蓋過專業」的情況。新聞工作者不時自詡「第四權」,並以監察行政、立法及司法「三權」為本份,但當外界提出監管「第四權」時,則往往以「干預新聞自由」反擊,不禁令人想到「權力使人腐化」的不變定律:假如沒有人或機構能夠監察第四權,第四權怎樣確保自己不會腐化?

英國民間記者證獲眾多部門認可

現時非政府組織「香港記者協會」(下稱「記協」)所發出的「記者證」較多記者採用,而獲得相關證件的資格,便是向記協證明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至於香港政府則有幾個部門皆會向記者或「傳媒代表」發放證明,包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行政署「政府總部記者證」、立法會秘書處之「傳媒代表通行證」、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登記用戶」,及警務處「傳媒代表」。《香港基本法》賦予香港居民擁有新聞自由的權利,從事一般新聞工作實毋須任何證明,但官方記者證則有助新聞工作的有序進行,此舉有助完善新聞採訪環境,藉此鞏固新聞自由。

以英國為例,非政府機構「英國記者證管理局」(UK Press Card Authority)早於1992年推出「記者證計劃」(UK Press Card Scheme),記者證的發放由英國19間「把關」成員機構各自向其僱員發放,而這19間媒體再向管理局負責。當初設立這項計劃,是為了「終結記者證氾濫」的情況,而該機構在設立之初便獲得警方幫助,現時該證獲當地警方、司法部及其他公共機構認可。

「專業的媒體工作者」必須在公共場合表明自己的身份,因此根據管理局定義他亦是以新聞工作為主要收入來源,例如是記者、作家、攝影師、電視攝像機操作員,以至廣播工作者、製片人及司機等。這張證並非新聞工作者的必備證件,但由於證件獲官方認可,新聞工作可據此進入部分禁止公眾進入的地方,例如警方封鎖線。而這張證的構造亦按照現代最高標準生產,具有全息標籤及智能晶片,極難被偽造,且須要每兩年更新一次。

至於在美國華盛頓「白宮」與「國會山」的採訪資格則有所不同。國會山的參議院及眾議院皆設有名為「Press Gallery」的記者服務機構,而現時由參議院記者席(Senate Press Gallery)專責美國各類日報、通訊社及網絡媒體的認證——即根據美國郵政規定每日出版,或連續18個月向大眾發布原創新聞的機構,以方便媒體報道國會事務。參議院記者席成員資格僅限於「聞名於其專業領域、真正可靠的記者」,申請人必須居於華盛頓,不得為美國任何個人或組織從事游說或有償宣傳工作,在國會大廈內工作時,除了衣着及言行得體,更不能攜帶電子產品;而外國記者另須要提交大使館介紹信。該機構更由記者普選產生的記者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f Correspondents)管理。

至於採訪美國總統活動的資格則由白宮新聞辦公室負責。記者需要居住在華盛頓,並獲得參眾兩院記者席成員資格,其申請會轉發給美國特勤局進行安全檢查、聯邦調查局進行背景調查。簽證決定取決於負責保護總統及其家人安全的特勤局。至於享負盛名的白宮記者協會(White House Correspondents' Association, WHCA)只是負責白宮新聞發布廳的坐席位置,及安排輪換跟隨總統採訪的「記者團」(Press Pool)成員。

白宮曾撤銷無禮記者的通行證

在2018年曾發生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絡(CNN)記者阿科斯塔(Jim Acosta)無禮一事:他多次追問時任總統特朗普拒絕回答的移民政策,在助手試圖奪走麥高風時拒絕交出。後來白宮撤銷其通行證,CNN向法庭尋求禁令,並稱「第一修正案保護了媒體報道白宮的權利,沒有正當程序就不能剝奪這項權利。」法官同意了後半部分的觀點;其實早於1977年,華盛頓巡迴法院裁定白宮有權否決某人的通行證,但需要就誰有權獲得通行證闡明「明確而有意義的標準」(an explicit and meaningful standard)。

從英國的記者證制度可見,設立記者證制度最重要是獲得官方支持,而行業成員機構的共同參與亦提高了其僱員的專業地位,與警方達成辨別、審查記者背景的共識更有助於雙方履行職責,維持互信。至於美國白宮及國會山的記者證制度可見,應有機構負責制訂及登記傳媒及記者的資格,讓現時港府處理記者或傳媒代表的有關人員或部門,包括新聞統籌專員、行政署、政府新聞處及警務處等,未來應集中由單一部門就辨識傳媒及記者的資格訂立統一的官方標準,藉此讓符合行業標準的記者,有序進行新聞工作,鞏固香港的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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