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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2日

社評 社評

林鄭只向房委會問責於事無補

香港房屋問題嚴峻,申請入住公屋的輪候時間不斷延長,「三年上樓」承諾早已落空,現在的平均輪候時間是五點八年,大量不能上樓的草根階層唯有蝸居劏房,人數超過二十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前日在電視節目中提出一個她自稱「得意」的構想:如果香港房屋委員會建屋太慢,將改由他們代替政府向輪候公屋的市民支付現金津貼,以顯示問責精神,加快建屋流程。

林鄭先有「明日大嶼」填海造地計劃,然後在上周發表的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拋出涉地三百平方公里、可容納二百五十萬人居住的「北部都會區」願景,雖然宏圖大志又高瞻遠矚,但對於普羅大眾而言卻猶如遙不可及的空中樓閣,落實之期恐怕是十多二十年後的事。遠水不能救近火,市民最需要的是政府提速增建住屋,惟林鄭表示,未來十年預計興建的三十三萬個公營房屋單位會「頭輕尾重」,可能只有三分一在首五年落成,已督促運房局局長竭力壓縮房委會的建屋程序,爭取盡快建成更多單位。

林鄭坦言,短期房屋措施已傾囊而出,這四五年來能做的都已經差不多做盡了,會循加快建屋流程入手,並強調滿足「公屋輪候三年上樓」是房委會的責任,政府交付土地之後,房委會須盡快興建,達致讓市民三年上樓的目標,又認為房委會應採用更多組裝合成方式建屋以加快流程。特首為了展示問責姿態,她稱,倘房委會建屋進度慢,便由房委會自行拿錢出來,代政府向市民支付現金津貼,以起鞭策作用。

乍聽起來似乎不無道理,誰的工作表現欠佳,誰就應該受到懲罰。現金津貼試行計劃為的是補助輪候公屋逾三年的非綜援戶,該計劃為期三年,今年七月起為合資格人士發放每月津貼,金額視乎家庭成員人數而定,一人可獲津貼一千三百元,二人可獲二千二百五十元,六人或以上家庭可獲最多三千九百元。

可是細心一想,特首這個「得意」念頭有點不切實際。第一個問題是,房委會真是建屋慢的罪魁禍首嗎?公屋聯會副主席梁文廣指出,房委會建屋須由政府批地,「政府畀唔到麵粉,房委會就整唔到麵包」。他批評政府卸責,因當局有責任做好主導,例如制定建屋期限、建屋量等明確目標,否則房委會只能按現有既定程序和效率建屋。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也不認同房委會乃缺樓之源,因為建屋項目的前期規劃程序均由政府把關,促請當局審視行政流程,否則難有改善。

第二個問題是,怎樣定義建屋速度太慢?如果無法設定,懲罰云云根本無從談起。房委會委員、民建聯的葉傲冬形容林鄭的方案是「拋磚引玉」,事實上整個建築還涉及很多城規程序,而不同部門負責的工作項目不同,如何界定房委會建屋流程出現阻滯和延誤,政府要有具體方案,才可進一步探討。

第三個問題是,就算有精準的定義,能夠確定「拿了麵粉延誤製麵包」的房委會是建屋慢的禍首,一聲問責予以懲罰,但他們向市民支付的現金津貼,不也是從庫房而來的公帑嗎?發放現金津貼的非經常開支估計需約八十多億元,而根據房委會的預算,二〇二一年三月底的現金及投資結餘預計約五百六十八億元,綜合運作盈餘預計為六十三億六千萬元。假如房委會由於發放現金津貼而出現財赤,必然攤手向政府申請撥款,由立法會審批,變相又是政府埋單;假若立法會不通過撥款呢?房委會缺錢,建屋速度更慢,受害的依然是苦等上樓的公屋申請者。

歸根究柢,公屋單位供不應求關乎整個覓地建屋的冗長流程,慢的不一定是建屋,很大程度關鍵在於覓地和造地。「生地」變「熟地」動輒需時十年,中間的程序包括規劃、諮詢、收地、清拆、重置、平整、基建及立法會撥款批核等等,這是發展局的工作,林鄭曾執掌此重要部門,十分洞悉箇中環節,除非能夠從縮短覓地和造地的根源入手,否則只向房委會問責於事無補,「告別劏房」遙遙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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