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8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香港選舉辦法的細節於上月出台後,一般解讀是大削立法會直選議席、增設選舉委員會提名立法會候選人,以及添加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委會)兩道辛辣關卡,令民主派參政空間大減。民主黨本周一開會討論應否角逐來屆立法會,惟未能達成共識。黨主席羅健熙預計,須交由會員大會決定是否參選,最遲要在9月選委會選舉投票前有定案。
有主張杯葛選舉的泛民中人認為,即使未來4年立法會沒有民主派,亦不過延續目前情況多幾年,泛民政黨在現屆區議會仍掌握大量議席和資源,短期內無礙正常運作。
不過,有年輕的民主黨區議員提醒,如果細心留意人大通過修改選舉制度決定的文件,有關設立審委會的段落中,僅列明該會負責審查並確認行政長官候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以及審委會委員候選人的資格。換言之,區議會候選人並不在新成立的審委會「工作範疇」之內。
該名區議員質疑,根據中央去年6月訂立《港區國安法》以來的脈絡,區議員一直都是國安法和《基本法》104條宣誓要求所針對的對象之一,例如國安法第35條清楚列明,被判犯國安罪行者,即告喪失參選區議會或出任區議員職務的資格。
按道理,倘若審委會須為各級選舉的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効忠特區把關,則區議會候選人沒理由可以幸免。
雖說是次政改只涉及變更《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亦即特首和立法會選舉的安排,但若然人大決定要把區議會候選人也列入審委會核查範圍,其實是舉手之勞。他猜測,區議會很快會有大改動,「會唔會係中央已經計劃,根本毋須區議會存在?如果係咁,所謂『退守區議會』嘅講法就無法成立。」
據了解,民主陣營內個別傾向繼續走議會路線的人士,對香港未來政治發展研判甚為樂觀,認為北京明言香港將來有「普選」,這一刻不能太早斷定日後立法會直選議席無望增加,「而家20席就話唔選,咁第日變到30、40席你又選唔選?」有年輕民主派成員憂慮,假如泛民全體杯葛來屆選舉,有些暗地裏獲北京祝福的「偽民主派」便更容易得到選民支持,長遠只會令主流泛民全面被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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