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3日
2003年特區政府就《基本法》23條進行立法,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開諮詢,希望釋除市民疑慮。跟當年情況有別,今次中央不經立法會為香港訂立國安法,並無計劃廣泛聽取大眾聲音。至於如何向北京反映民情,特首林鄭月娥月初訪京後表示,中央會邀請香港官員、法律專家、立法會主席、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等表達意見。
據了解,全體港區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大部分已向中聯辦遞交書面建議,部分人提交前互相「過料」,看看自己的論調會否跟其他人有很大出入。
綜合來自多位人大政協的消息,部分成員提出一個相同論點,就是提倡中央草擬「香港國安法」法律文本細節時,應就不同條例加入最低監禁刑期,避免犯法人士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了事,令法例變成「無牙老虎」。
有身處建制陣營的法律界人士分析,現行普通法制度下並沒有「最低刑期」,估計他們所建議的是「量刑指引」。他解釋,此做法並非新事物,目前販運不同種類及數量的毒品,法庭都有量刑指引參考,例如藏有多少克冰毒最低要判監N年等。
不過,該法律界人士憂慮,顛覆國家、分裂國家等罪行很難量化,若定罪設有「最低刑期」,在普通法下恐怕難以執行。
設陪審團否意見紛紜
消息透露,除了罰則刑期,部分人大政協另一關注點是審理「香港國安法」案件時應否設陪審團,這方面的意見紛紜,作風較「鷹派」的港區代表反對有陪審團,甚至提出另設特別法庭審訊,理由是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不宜交陪審團「定生死」。
另一邊廂,部分具商界和法律背景的人大和政協則相信,陪審團制度是普通法最重要的精神之一,有人更形容沒有陪審團難予人信心,不希望北京走到這一步。
人大常委會最終定出怎麼樣的法律,暫時得個「估」字,短期內或不能「開古」。消息人士指出,人大常委會下周四(18日)開會議程,並無列出「其他事項」,現階段亦未聽聞有港區人大代表獲批上京列席,只允許人大常委譚耀宗出席會議,意味除非當局臨時加插議程,否則要到本月底或下月加開特別會議才有分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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