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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3日

王岸然

拘控黎智英挑釁港美皆無退路

中共對港政策,從前很有章法,所以民調顯示港人對中央與港府兩個態度,對「一國兩制」還是充滿正面期待。習近平上台後,錯誤一年比一年嚴重,今天已到了不堪回首的地步。換了一個駱惠寧,以為更有手腕,可以撥亂反正,碰巧有個疫情讓官民衝突可以緩和下來,誰知兩個月下來,還是寧左勿右的一套。幾天前特區港共派了幾百億,就以為港人滿意了嗎?可以回復高壓手段壓制港人人權,港人因為收了一萬元就無所謂了嗎?難道中共港共當香港人都是乞兒嗎?

港人既非乞兒,也非順民,不是大陸人那樣易屈服的。中共要打壓黎智英、楊森及李卓人等大佬,筆者不奇怪也無意見,他們吃的民主飯遠比一般人豐富,自然也有更大的後台,更強的抗壓迫能力;但拘控他們在831參加了一次未經批准的遊行,絕對是敗筆。原來港共就找不到這些人其他的法律問題嗎?這無疑為他們在一般人心中的偉大清廉形象大大加分,增加他們是反共者及偉大民主追求者的形象。中共原來找不到什麼黑材料,只能針對他們參加了所謂非法遊行集會?

任何一位香港市民而又以民主派自詡的,在過去大半年沒有參加過未經批准的遊行集會,也無面目再在江湖行走了吧?單是去年831那天就已經有幾萬市民在明知是非法集會的情況下上了街,與高調領頭的楊森、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國雄同行(後二人尚選擇性未被起訴),也與今天忽然變得偉大的黎智英同行。那天也有百計以上市民被濫捕,而7個月來已有逾7000人被捕,依靠其他理由被起訴只有一成,其餘可以被控的罪名大概就只是與黎智英一樣,市民在不同場合參加了未經批准的非法集會吧?尚要追究沒有被捕但有上街有被影到的市民,例如我自己,那檢控十多萬人並不奇怪吧?這就成了香港人的「黑五類」,以後會在方方面面被當權者留難歧視,這已經是鐵的事實了,也就不是黎智英一人的事了,港人還有退路嗎?還可以獨善其身嗎?

記否馬道立公告退休之時也告訴大眾,司法部已經研究加快處理抗爭者案件程序?這是說,類似黎智英案般一般市民參加非法遊行被告,可以弄到如違例泊車一樣簡單,只要照片清楚,裁判官一天審理數十人十分容易。在香港這叫法治,在大陸叫城管,叫行政拘留。你以為不會發生嗎?可惜以中共的識見只會想到這些方法!

據警方所說黎案所據是《公安條例》第17條而非第18條的非法集結,分別是不用證明普通法遺下來非法集結要有破壞公眾安寧(Breach of Peace)的元素,和理非的黎智英等人肯定沒有任何激烈行動,也沒有煽動市民,所以只能據第17條,任何人參加警方不批准的公眾集會或在警方中止集會後不肯離去的市民都可被控此罪。問題是此罪有違現代人權觀念,也就有無數次市民(早期是學生為主)不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就遊行集會而不被追究,以後恐怕不一樣了,濫捕之餘還會濫告,法官在不習慣下也被迫習慣了。

兩面作戰 兵家大忌

中共今次是一箭雙鵰的做法,既針對本土抗爭者,也針對美國在港首席代理人。從來兩面作戰皆是兵家大忌,駱惠寧顯然較他的前任更冒失,更欠缺智慧。

相信決定要打擊美國在港的首要代理人,決定來自中央,是通盤的考慮,要突顯抗疫期間也還有能力應對來自美帝的挑戰。港人可能較少留意,中共兩周前才派軍機繞台,並飛越中線,是極為少有的軍事挑釁。只是台人並無驚,倒是美帝忍不住,加強了台海及南海的軍事活動。

今天的香港人也沒有驚,深知中共不敢出解放軍及武警進港的底線。港共能做的只是加強警備,但警備不同軍備,民間武備升級之後,那個身嬌肉貴怕死的警隊能應付到嗎?看他們面對肺炎也怕成這樣可思過半了。

去年7月9日,那是市民衝進立法會發表五大訴求之後一星期,只是一個普通商人的黎智英到訪美國白宮,得副總統彭斯及國務卿蓬佩奧接見,討論「香港自治」等多項議題;包括香港局勢、人權及兩岸關係等廣泛議題進行建設性討論云。自然,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狠批美方干擾施政,不點名指黎為「民族敗類」。只是這位敗類半年來活動自如,831上街支持不被批准的遊行,是中共一直投鼠忌器,半年後才拘控。

美國國務院立刻發表聲明關注黎案,定性港府是「因政治性因素選擇性執法」。英國則由彭定康出聲,指港府做法「令人髮指」。外交部駐港公署當然反駁,指干預內政。表態皆是意料中事,港美中三方面對形勢,如何自處?

由於3人案件5月才開庭,中港政府大有謀定而動的主動地位。港人正如本文分析,勇武派在2月最後一天藉紀念831半年在旺角恢復抗爭,民主派一如所料只會口頭譴責,尚無組織行動之意,或是勇氣。

最重要的發展還看美帝除了口頭關注之外,有否更多的支援黎智英的動作,終至逼中共撤回檢控。若不,美帝不單失去港人的崇拜,也會令台灣人看在眼裏,寒在心裏,這位大佬可靠嗎?

別說美國國會一眾政客不答應,美國人民已經connect了香港人,恐怕發出的壓力足以影響特朗普的連任,這都是中共估計之中嗎?我不知道,我只感覺到大事不妙,或是大事將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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