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
來年的《財政預算案》,要應付在經濟下滑和社會動盪不安的強大挑戰。財政司司長必然會制訂短期目標,振興經濟,確保就業。不過,達到可持續發展的最終目標,財政司司長是不應改變的。
今年的預算案在推動經濟的同時,亦要為對抗長期氣候轉變作有效投資,確保人類的生存權利,而振興經濟跟對抗氣候轉變並不矛盾。瑞典抗氣候轉變少女通貝里(Greta Thunberg)剛獲選為《時代》雜誌的風雲人物,她的責難或苦苦哀求,正正反映全球年輕人的跨代訴求,香港作為國際主要城市,理應承擔我們的責任。
投資開發可再生的能源是抗氣候轉變的關鍵一環。中國是少有的國家願作積極回應,亦正大力投資開發可再生能源,香港完全可以有力參與;香港政府只要提供有利環境,刺激有關科研,或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科技,將會提升香港領先全球科技的能力,亦為應付舊經濟轉往新經濟作好準備。
發展新能源抗氣候轉變
就來年《財政預算案》,筆者有兩項提議:
一、《財政預算案》成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及使用科研基金,初期規模可以是10億元,積極鼓勵本地機構與國內外有關機構合作,除了風能、水能、太陽能、地熱等研究和使用外,電池、電控、全自動系統都可納入這基金的資助範圍。
為鼓勵開發,港府必須確保讓可再生能源能送上輸電網,讓公眾使用。現時要求兩家電力公司以補貼價回購民間的可再生能源是不足夠的;政府亦應訂定政策,回購兩電的輸電網,讓市民可以選擇購買可再生能源,以消費者的選擇權推動可再生能源的開發。
交通工具電動化是全球抗氣候轉變的重要策略,這個趨勢已經不能逆轉,香港完全有能力參與領導這個趨勢。財政司司長轄下的推動電動汽車督導委員會,應更為主動,鼓勵及提供適當的營運環境,讓電動化早日實現。
二、政府撥出100億元資助全港公交,同時撥出土地,興建充電設施,盡快協助公交電動化。交通工具電動化,重中之重是協助公共交通轉型;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巴士、小巴、渡輪和的士等。這些公共交通工具每天行走的路程最長,而且是在人口最稠密的地方行走,導致最多人暴露於這些有損健康的排放,路旁尤甚。
不過,公共交通營運商均受法例嚴格規管,尤其是成本效益和收費水平,不可能隨意改動。沒有土地,這些營運商無能力解決充電設施。不能隨意加價,便不可能把增加的成本轉嫁予乘客。土地提供和額外投資,都只有政府行為才可解決,只要解決固定資產投資,公交的營運成本便會下降。這100億元政府投資可協助業界轉虧為盈,控制公交加價壓力,亦能省回市民的醫療費及公營醫療支出,可說物有所值。
通貝里9月23日在聯合國氣候轉變行動峰會發言時,向全球領導人作出最震撼的控訴:All you can talk about is money and fairytales of eternal economic growth. How dare you!
的確,我們上代和這一代享受經濟發展成果,卻把一個爛的地球和環境交給下一代,我們應知恥近乎勇而作出改正,為下一代積福。但願我們的財經領導不要以「全是廢話」來回應,與下一代割席。
熊永達 環境諮詢委員會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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