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
過去幾個月,警方已合共施放約一萬枚催淚彈。香港人口稠密,空間狹窄,催淚彈所產生的化學物會否在市區內殘留累積,因而超出安全水平,仍是未知之數。早前,有化學工程師團隊在部分示威區採集塵埃樣本,發現催淚彈中的化學物CS可以殘留2至3個星期,並可隨空氣擴散到施放地區外250米地方。
此外,有報道指國產催淚彈在燃燒時溫度可高達攝氏550度,有機會產生山埃及二噁英等有毒物質。惟政府稱市民日常暴露於低濃度的二噁英環境(background exposure),不會構成健康影響。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強調,沒有文獻或研究顯示催淚彈會引致二噁英中毒的個案。至於被問到催淚彈的成分時,局長卻以避免影響警方部署為由而拒絕公布。然而,市民目前的擔憂正是源於資訊不足及對警方的不信任,所以當局應盡快公布催淚彈成分,以釋除公眾疑慮。
二噁英對人體有害
世界衞生組織及眾多文獻均指出,二噁英不溶於水,並會污染土壤表面及水中沉積物,需要極長時間才能完全自行分解;疏水性結構亦使其容易在生物體內的脂肪積存。當體內積存過多二噁英時,便會損害免疫系統、內分泌系統、發育中的神經系統及生育功能,長遠更會增加患癌風險。
雖然環境局在香港中西區及荃灣區均設有二噁英監察點,並每月公布數字,但該資料無助反映近期市區內二噁英污染的實際情況。首先,兩區的二噁英監察站並非位於主要示威活動區。其次,當局公布的數字,只是當月某天錄得的數據,而非每日或實時的數字。可是,政府卻就此解讀成沒有明顯數據顯示催淚彈會釋出二噁英,無疑是不負責任的砌詞。
2015年,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就危險物質及廢料的無害環境管理和處置的問題發表報告,指出政府必須採取所有必要措施,確保人人都能獲得、了解和使用有關危險物質和廢物不利影響的資訊。這一個義務不單要求政府不干擾訊息的傳播和自由流動,也要求政府提供和公開資訊。
筆者認為,政府有責任保護市民健康及環境衞生,除了公布催淚彈成分,當務之急更是成立專家研究小組,評估廣泛使用催淚彈對公共衞生可能造成的影響,並於施放催淚彈較密集的地區,包括彌頓道、中文大學及理工大學周邊等,派員採集樣本,檢測是否含有2、3、7、8—四氯二苯二噁英及山埃等有毒化學物。如有需要,應徹底清潔受影響地區,確保大眾安全。
梁繼昌_立法會(會計界)議員、專業議政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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