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7日
反修例風波發展至今,糾結點是林鄭在6.9大遊行後,沒有第一時間撤回修例,及後雖叫停有關工作,但措詞上只用「暫緩」,且被形容為態度欠佳,幾經抗爭後只改用「壽終正寢」,但仍未吐出「撤回」二字;此外,就是所謂的警方使用過度武力的問題。示威者由是提出「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如今,特區政府雖未全部接納五項訴求,但已決定正式撤回草案,並提出4項行動,示威者實不宜再挾持香港民生作賭注,應早日平息事端,還市民安寧。
這些日子以來,示威者令機場停止運作、堵塞道路,又在港鐵進行不合作運動,破壞站內設施以致要封站,還不時圍堵各區警署,作遍地開花式滋擾,市民出行都大感安全受到威脅,苦不堪言。與此同時,旅客裹足,酒樓結業,失業人數趨增,零售、住宿及飲食等服務業4至6月失業率為3.9%,這兩個月的數字相信會進一步惡化。
隨着中美貿易戰和全球經濟陷入低潮,香港未來的經濟局勢只會更形險惡,令人深以為憂。當此之際,唯有結束一切暴力行為,方能為香港民生經濟帶來曙光。
也許示威者都認為自己在討公道,為崇高理想而付出,覺得自己是正義的化身,才這麼義無反顧。可是,所謂「理從是處讓三分」,即使覺得自己完全正確,有時也不必執着堅持。打個比方,孩子是母親的心肝寶貝,當有人要與自己爭奪孩子時,必然力爭到底,守住自己的骨肉,這是合乎人道的事;可是,是不是要與孩子同歸於盡,也堅持不放手呢?如果真心疼孩子,一定寧可讓出孩子也要讓他活着。
如今,示威者心裏覺得自己是為香港好,為了香港,甚至可以犧牲性命。如果是這樣,又怎可提出「攬炒」呢?「攬炒」就像為了擁有孩子而不惜與孩子同歸於盡,然而,就算有多大道理,也大不過孩子的命;就算有多麼公義,也大不過民生。
故此,示威者何不為了民生,放棄堅持的訴求和公義,那麼,民心是他們的,公義是他們的,他們追求普選的初衷也會得到認可;否則的話,他們沒有公義,沒有愛香港的心,也不配得到支持。如果到了這種地步,港人還支持他們,就是甘願與他們攬着一齊死,是自毀的行為,愚不可及。
也許有人問,為什麼只要求示威者放棄訴求,不要求特區政府答應訴求呢?
首先,現時的主導權在示威者,暴力是否停止在於他們的一念之間。就好像有人用刀架在孩子身上逼家長交贖款,否則就斬死孩子,家長是不是就一定能答應下來呢?是否也要看有沒有能力付款呢?如果家長沒有錢,孩子因而死亡,又能否怪家長害死孩子呢?害死孩子的始終是勒索的人吧。
今次風波始於《逃犯條例》的修訂,如今特區政府已決定撤回條例,風波本應到此為止,如果繼續執着,擴大到其他訴求,已經偏離原本的事件,會掀起另一場風波,這是應該可免則免的,不然香港社會承受不起無止境的消耗。
再說,「五大訴求」中,除了第一項撤回法案程序較為簡單,就算較多人支持的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也有影響警隊士氣之虞;委員會的組成、運作方式等安排又肯定是另一個爭端。那麼,何不依循現時行之有效的監警會呢?至於暴動定性的問題,特區政府已申明並非就事件定性,而是因應各人罪行來定罪。至於不追究暴力衝擊,實與法治相牴觸;要求普選也非一朝一夕可成。由此看來,「五大訴求」確是難點重重,否則特區政府又怎會任由暴力殘害社會都不答應?
故此,解鈴還須繫鈴人,現在就要看示威者能否愛香港、行大義了!
方蘅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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