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
風雨中的八一八大集會,是和理型的請願,170萬港人再次譜寫和平、理性的樂章,展示守序、排拒暴力(非暴力)的德性。
未放催淚彈 善舉與共存
在滴滴雨聲中,人們撐着雨傘佇立於維多利亞公園,或漫步於銅鑼灣、灣仔的街道。每邁出一步,都是時間的等待、汗水的積累,充滿對家園的深愛。
這是沒有警民衝突的一天、勇武派黃昏後游擊戰休戰的一天;也是沒有催淚彈的一天、沒有「荒謬」的一天。
不斷的街頭衝突,不斷的催淚彈,居然成為「常態」,還有警察涉嫌在醫院病房暴打虐待受害人,這就是「荒謬」。一個又一個「荒謬」的「疊印」,令人感受到家園正在沉淪。
沒有「荒謬」的一天,各方略釋善意。但是,官民、警民糾結並未緩解,大家面對「山重水複疑無路」之困,期待的「柳暗花明又一村」仍很遙遠。
我們的家園,曾有過自由、法治和民間社會充滿活力的光環,不應在「你死我活」或「攬炒」(同歸於盡)的惡鬥中沉淪,不應在仇恨、暴力中崩毀。
本欄8月1日文〈非理性不合作 阻交通大折騰〉,論及官方與社會抗爭一方,「應盡快展開有第三方參與的對話,尋求各有出路的共生空間。」
社會是否走向或守護文明之路,關乎鬥爭與共存(或共生)的理念。西方研究現代政治哲學的一些學者認為,尋找敵人的鬥爭是非理性的,化敵為友才是走向文明的政治;有人提到化敵為友,是為了尋求(或達致)共存的善舉(the contribution to coexistence)。
引入鬥爭論 抹黑積仇恨
中國歷史典籍,亦有少樹敵、獲民心的論析。《國語.晉語》云:「少族而多敵,不可謂天」,意謂少共識(少同一類即少族)、失民心,多樹敵、積民怨,不能有「天助」;《國語.楚語》勸當權者:「安民以為樂」。《禮記.禮運》則有共存之理想:「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
執政者隨意編造階級敵人、敵對勢力,鼓吹階級鬥爭,必有民不聊生之禍。例如毛時代(1949-1976)鼓吹「以階級鬥爭為綱」,宣揚「年年、月月、天天講階級鬥爭」,以推卸政策、行政錯誤的責任,導致文革大亂局,連「親自挑選的接班人」劉少奇、林彪,都先後成為「叛徒、內奸」和走資派。
香港如引入鬥爭論,把市民分為敵、我,並鼓吹仇恨,必損害原有的自由制度和法治。這幾個月的社會抗爭,並非如極端民族主義者和某些黨媒文章所言,是受外國勢力操縱、奪取政權的顛覆活動。
抗爭者所求的,是「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俗稱「送中案」),正視警方用武過度,按《基本法》規定實現普選權。
以和理型請願為主流的社會抗爭,是在自由、法治和秩序文化的軌道上。不應因勇武派的游擊戰和某些暴力行為,而抹黑社會抗爭的主流。
社會抗爭的發生和持續,主因是官方政策、施政失當。「送中案」失民心,不能以敵對勢力之說,去推卸官方應負的責任。官方如非失民心,怎麼能有數百萬人「受煽動」而上街請願?
官方面對失民心之困,當務之急是回應市民的5大訴求。在5大訴求中,「送中案」實際已取消;就漢語的語意而言,條例「死亡」(壽終正寢)之說,實比「撤回」更「徹底」。但是,社會抗爭者堅持要聽到「撤回」,行政長官何不「瀟灑一回」以「撤回」回應?一念之間,可以化解糾纏不休之困,已是祖母年齡的「媽媽」,何必鬥「小孩氣」,偏偏不說「撤回」?
官方最好能以一紙正式聲明,一一回答,能做到的答應之;一時不能做到(全民普選)的,作簡要的解釋。回應不等於全部答應(也無法全部答應,例如全民普選得由阿爺點頭)。在白紙黑字回應之後,官民之間透過對話、溝通,試尋可行的妥協之路。
警民糾結深 在醫院虐打
官方回應市民,不僅在於5大訴求,還在於市民對警方濫權、用武過度的質問。這涉及以下最具爭議事件,必須速釋眾疑:
一,「七二一元朗白色恐怖」中,持棍白衣人在車站和車箱任意打人,出現無警察執勤的無政府狀態,這是官方的恥辱。後來,又有自稱「福建幫」的紅衫人或白衣人,在北角、荃灣打人,律政司均未檢控。
二,喬裝者混入勇武派黑衫人中,有捕人的公權卻不佩戴編號標識,拒絕出示委任證。
三,一位少女眼睛中彈受傷可能失明,警方開槍針對頭部是否違反國際條約?
四,6月下旬,一位嫌犯在北區醫院的病床,遭三警員施虐毒打(8月20日揭發),突顯人的狼化。
五,「八一一清場」的公權暴力,暴露缺乏人道精神,例如被捕的傷者血流滿面,警察仍按住其頭,不理會「放手」的請求。
六,連儂牆一系列的殺人放火案,引起市民的恐懼。
相對於社會抗爭一方,官方是強勢一方,公權力背後有強大的武力裝備。官方應先行一步,在回應民意的同時,釋出善意,減低官民、警民的敵意,消除仇恨。八一八大集會後,各方已略釋善意,但仍需持續增強。
據網絡傳言, 8月24日勇武派打算再次堵塞機場。如果有這一類妨礙他人自由和公共交通的「不合作運動」,將失去民心。
訂戶登入
下一篇: | Google Trend大數據與港美互動 |
上一篇: | 安倍晉三的謊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