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
6月12日,數以萬計的市民在立法會一帶聚集,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警方當日下午以高度武力驅散示威者,整個過程共發射了150枚催淚彈、20發布袋彈及數發橡膠子彈。立法會在當日延期恢復二讀條例草案,政府並在其後宣布停止修訂《逃犯條例》。
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除了反映政府在公共管治、聆聽市民聲音的缺失;警方使用過量武力驅散示威者的做法,亦引起公眾憤怒。整個事件,令香港社會受到極大的傷害。
自當年戴耀廷教授發起「佔領中環」運動,警方開始積極投放資源訓練警隊處理大型示威活動,並購買不同裝備,包括聲波炮、水炮車,以及其他不同的防暴保護裝備和武器。警方並組織了一隊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以應對可能出現的激烈示威活動。
然而,在6月12日當日,警方使用過量武力清場的情況實在令人憂慮,令人擔心警方在處理激烈示威活動的策略及取態走錯了方向,不但侵犯人權、集會自由,並可能令示威者及警察雙方走入「惡性循環」的困境,增加兩方受傷的風險。此外,同樣令人憂慮的是,警方特別成立的特別戰術小隊由過往會在制服上展示警員編號,改為在執勤時不展示警員編號,令人質疑警方是否刻意逃避公眾的監察。
今次是一次嚴重的警民衝突事件,我期望監警會可以做好把關的角色,確保所有投訴個案都獲公平、公正的處理。同時,我期望監警會就警方使用武力處理示威活動的做法提出改善建議,令警方的處理手法符合人權和公眾期望。
最後,要防止6月12日嚴重警民衝突的事件再次重演,我認為政府於日後推行政策、法律修訂時必須虛心聆聽市民的意見,避免引起社會矛盾。
同時,我建議政府須成立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警方被指控於6月12日在立法會及金鐘一帶的示威活動中,以過量武力對待市民及傳媒。
這個調查委員會可從宏觀、整體的角度審視當日的事件並釐清事實,同時檢討警方在處理激烈示威活動的原則及策略,包括武器、武力的使用,並以獨立角度為警方提供改善建議。
梁繼昌 立法會議員、專業議政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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