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1日
立法會內會主席李慧琼上周五才邀請議員就審議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的未來路向提交書面建議,今天正式截止,本周五討論,惟政府昨天先下手為強,提出把草案於下月12日直上大會,此舉引來不同揣測,有傳建制派為免背負「自動繳械」的歷史罪名,要求官方充當法案委員會的「劊子手」。
不過,根據熟悉《議事規則》的議員解釋,政府突然宣布有關決定,是因為「計過數」,以確保草案如期恢復二讀,《內務守則》第20(f)條訂明,內會的議程項目須於周二下午前提交;另《議事規則》第54條列明須預留9整天(9 clear days)向秘書處預告恢復二讀(除非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動用酌情權免除此限制),故相信當局昨天急急行動,是希望趕及先在周五舉行的內會「過冷河」,繼而在6.12「死線」恢復辯論。
立法會由下月12日起至7月10日暑假休會前共有5次大會會期,參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於去年6月恢復二讀辯論到三讀通過,在梁君彥限時審議下只花兩星期便告完成。有建制派議員認為是次移交逃犯修例定於下月12日恢復二讀是「預鬆咗」,相信商界爭取的小修小補方案,部分可在全委會階段提出研究,估計提早至7月1日前通過亦無難度,若然如此可望免卻重演2003年七一遊行有50萬人上街反對23條立法的尷尬場面。
泛民擔心搬到大會唔使打
事實上,李家超昨天正式公布前,各黨派曾釀釀不同方案,例如民建聯提出先解散法案委員會,經民聯梁美芬則表示應考慮建議重設法案委員會,但敦促泛民必須接受下月底前完成審議並提交報告,可是這些提議即使提交內會,預計只屬配角。
儘管條例列明官員須與內會主席磋商(consultation)後,方可預告恢復二讀,但該名議員解釋由於政府有絕對權力,故僅須「知會」立法會,議會只能備悉,即使李慧琼曾就周五召開「特長例會」諮詢議員,亦預留翌日下午4小時供大家暢所欲言,可是無論內會有否表決,均無阻法案直上大會。
對於泛民那邊廂堅稱法案委員會仍由民主黨涂謹申主持,該議員引述《內務守則》第21(r)條指出,法案一旦獲立法會通過,或內會決定解散法案委員會,有關法案委員會即告解散,故只要修例過關,便不存在法案委員會的存廢問題。有民主派議員關注把戰場搬到大會等同「唔使打」,事關相對法案委員會在較細會議室召開,大會秩序更有規範,梁君彥只要一聲令下即可驅逐違規議員,離場後不能有後續行動,抗爭的激烈和有效程度難與委員會階段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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