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今天在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隨後交予內會成立的法案委員會詳細審議,政府多次表明期望7月休會前通過修例,若連同趕在暑假前拍板的《國歌條例草案》及保安局昨天提出的中區軍用碼頭移交解放軍駐港部隊事宜,立法會未來幾個月須同時處理三大政治燙手山芋,具爭議的火頭接力燃燒。
保安局2月拋出移交逃犯修例方案以來,社會質疑聲音一直未有平息,即使上周剔除9項可移交的商業罪行,並提高引渡門檻至最少判刑3年,惟始終未能讓法律界、商界和泛民釋疑。縱使爭議不斷,當局仍期望立法會休會前完成審議工作,但有建制議員直言想法不設實際。
他指出,草案今天才首讀和二讀,稍後輪到內會成立法案委員會,預料本月中始召開第一次會議,就算議員如何趕工,亦難以在7月中審畢並三讀通過;更何況草案涉及37項罪行,估計民主派和商界議員必會問清問楚如何演繹,因此要求議會3個月內敲定修例,根本是脫離現實。
不過,亦有建制議員認為中央既已叮囑歸隊,相信無論如何也會開快車完成任務;倘若泛民等企圖拖延,擔任法案委員會主席的「建制人」唯有用盡一切手段確保審議工作全速前進。另有建制中人指出,《國歌條例草案》已進入逐條審議階段,料短期內「埋尾」,議會之後可集中處理引渡修例。
對於保安局昨天提出把中環海濱部分地方劃作軍用碼頭,有建制議員質疑立法會正在處理《逃犯條例》及《國歌法》兩大燙手山芋,當局為何偏偏選擇此時急於再點新「火」頭。政府早在2013已建議在中環海濱預留150米長岸線作軍事碼頭之用,在該處興建10米高為上限的建築物。雖然解放軍同意不作軍事用途時,碼頭可開放予公眾享用,惟方案甫出場即遇上反對,有人更提出司法覆核,令事情一拖再拖。
政府昨天強調,特區政府有責任盡快把中區軍事碼頭移交駐軍管理,以履行《駐軍法》要求。對於官方接二連三把政治敏感草案交立法會審理,建制派議員只覺不停為民主派送上彈藥,實在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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