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8日
猶記得高中開學的第一節中文課時,筆者老師——也是筆者其中一位的啟蒙老師——曾經說過:「教會你寫一篇好文的是一個不過不失的老師,教會你做人是一個盡責的老師,但教會你能夠學以致用而以知識改變社會,才是一個好老師能夠做到的事。」老師除了要把源源不絕的知識灌輸給芸芸學子之外,其實更有額外的義務去確保學生能夠學會正確的價值觀,做個堂堂正正的社會公民。
「為人師表」這4個字,言簡意賅。
如穿上隱形枷鎖
「為人師表」所要求的,表面上看來似乎是非常淺易的做人道理。老師不應寬己嚴人,因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以同理心及同情心對待學生,因為學生的路,老師也曾經走過。應有教無類,因為在神聖的教育制度下人人平等;應因材施教,因為沒有一個學生是完全一樣的。老師應該以法規作輔,學生利益為主,而非盲從法規,因為學校存在的首要價值,並不是讓學生學會如何遵守死板的規條,而是要成為活生生的社會公民及知識分子。
然而「為人師表」在今時今日的香港,並不容易。名校文化強調服從性及遵守秩序,學生對外的形象必須是完美無瑕,學業體育等範疇樣樣皆精;循規蹈矩是要在學校裏得到認可下最為保守、也是最為成功的手段。穿上校服的明日菁英,彷彿穿上了隱形的枷鎖,佩戴着父母對他們的投射及社會對他們未來的刻板成功印象——要不是成為銀行家,就必須是律師醫生。
在這種文化裏的教職員的首要任務,是要確保學生能夠為學校帶來最多的5星星、最多的獎項,繼續維持外界家長對學校既妒忌又仰望的渴望。名校成為單一產業的供應商,不僅令筆者聯想起錢鍾書《圍城》裏的一句,「城外的人想衝進去,城裏的人想逃出來。」名校外的家長看見名校表面的風光,但內裏辛酸只有名校裏的老師及學生才能親身體會。
「為人師表」,除了要應付家長及社會期望的壓力以外,更要應對辦公室裏的勾心鬥角。某校長可能對你的教學方式頗有微言,某主任可能認為你功高蓋主,又或者某同事對你的席位虎視眈眈。
在學生面前,老師要確保上樑正,避免下樑歪;在學生背後,老師要在充滿潛規則的權力森林裏生存,必須從準備課程及教書的正職抽空應對人事鬥爭,到頭來自是應接不暇。
在一波接一波的評核及升遷壓力下,在香港當老師並不再是20年前的優差,而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自己知的辛勞工作。
惟高壓的工作環境並不代表「為人師表」就有權去隨便動用權力,以威權式(authoritarian)的統治手段迫使學生臣服,更不代表學校應該胡亂地把學生視為要無時無刻被動地監管的人士。
法國哲學家福柯(Michel Foucault)曾在《規範與懲罰》(Discipline and Punish)一書中探討現代化下,古代公開而殘忍的政治統治手段如何轉化為隱藏而以心理監管為主導的統治。
比家人還值得信任
學校很大程度上,可被比喻為邊沁(Jeremy Bentham)提出的「全景監獄」(Panopticon)概念:一小批教職員擁有不少的監視力量(具體例如閉路電視等工具)去監視全校的學生;而學生每當上學時,都會聯想到自己的行為在教職員眼中所表現出的好與壞,更會懼怕觸犯學校潛規矩所引致的種種後果。透過這種根深柢固的聯想構建(constructed association),學校令學生在無人直接監管的情況裏,仍然不自覺地把學校的種種價值觀及潛規則操演出來(performativity)。
在現代化的驅使下,學生成為學校價值觀的表述工具,從而成為學校機制中的客體(objects)。這無疑跟教育當中所強調的自由思想大相逕庭。
筆者曾在英國傳統貴族學校伊頓公學執教。在老師培訓的第一天,副校長當時指出,老師在學校裏對不少學生來說,甚至是比家人還要值得信任的權威人士。電影《蜘蛛俠》裏有一句「能力愈大,責任愈大」。正正因為學校及老師對學生的三觀及行為有着莫大的影響,就算老師經歷着巨大的壓力,他們亦應秉承權責,以專業包容的態度諄諄善誘及春風化雨。
在〈真正的教者—側記高錕校長〉一文中,周保松表示,「真正的大學教育,應該鼓勵學生自由探索,成為有個性有創造力同時懂得對生命負責的人,而不是用形形色色的戒條將學生變得唯唯諾諾服服貼貼。」箇中原理,不只能應用在大學層面上,更能延伸至中小學等學校。為人師表,當個真正的教者,確實一點也不容易。
黃裕舜 牛津大學政治學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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