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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9日

王岸然

按本土原則 不應引渡陳同佳

不引渡,不等於可以逍遙法外!陳同佳案其實有多種合乎法治的解決方法。只是不論民建聯或民主派的律師,一不懂國際法,二不懂大陸法,三永遠政治先行,把可以不政治化的議題拉進政治,當以民建聯利用潘曉穎家人的苦痛為中共推動政治性立法,最是無恥。這應是一場專政者及其同謀者之外,其他各界包括泛民、本土、商界,有必要聯合反對的立法。但請先看看本文補補法律知識。

李家超轉移視線之言

新修法最影響的是商界,其次是政客,最不受影響的是最政治化的本土派。中共打擊本土派是用最不講法理的DQ手段,指令香港的司法系統以最重的手法判刑,再與泛民合流落井下石,還不夠狠麼?在國際上失分還不夠多乎?還須引渡本土派回國審判嗎?涉政治審港人的例子是判劉山青10年、判某政客藏毒的兒子5年,而梁天琦與盧建民判刑介乎兩者之間。中共的惡行,本港法院已肯代勞,本土派處境難以更差,所以不必為修法而太緊張。

但從本土立場出發,以國際法及國際習慣為理據,本土派理應旗幟鮮明地統一立場,反對陳同佳引渡到台灣受審。理由很簡單,陳同佳是香港人。李家超所講的道德和公義理由,盡皆魚目混珠、轉移視線的廢話!

在筆者評論港人李倩怡逃到台灣一文中(〈訴願蔡英文庇護李倩怡〉,刊2017年6月13日《信報》),已經清楚講解「拒絕引渡」在國際法中有三大情況:國民不引渡、政治犯不引渡、非雙重犯罪者不引渡。三大情況陳同佳佔了兩項,請用國際法說服本土派陳同佳應引渡到台灣受審的理由!

國際之間的司法合作十分講究對等性,若有台灣情侶到港旅遊時,男的把女謀殺,台灣會輕易引渡男的來港受審嗎?不會,因為台灣的法例明文禁止,特別香港被視為「匪區」,屬「別國」地方,原則上按國際法無引渡的習慣和責任。

「中華民國《引渡法》」第4條列明:「中華民國國民不被引渡,會由台灣法院審理。」這一條夠簡單清楚嗎?大家理解到嗎?不能對等交換的原則,是喪權辱國,林鄭與她的官僚肯,中共中央肯嗎?這還不是一次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的修法嗎?

不引渡不等於失去公義,不等於罪犯可以逍遙法外,可由自己的法院審理,這是大陸法系國家的做法,即是說請台灣提供證據資料,由香港法院自行審理這宗謀殺案,那便符合公義、法治,更符合國際法。大家還記得張子強案嗎?大陸法系國家對於國民在外國犯法,便視為理應優先由自己審理。特別是謀殺這類全世界定義相差不遠的法律,自己審是沒有不公的問題的。

有問題的,反而在於台灣仍保留死刑,按國際法的大原則,也是不該引渡,因為不符雙重法律犯罪的原則。

這是可以解決的,就是在引渡協議加入條文,保證有死刑的引渡國不會對犯人執行死刑。香港與美國的引渡協議便有這一條文。

問題又出現了,香港與台灣根本沒有協議,也不容易搞出協議。林鄭修法後,可能也用不到陳同佳案,因為陳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香港法院據國際習慣不可能隨便批准引渡。

所以,看似複雜的法理公義問題,其實可以用簡單的方法解決,立法會只須修法授權香港法院審理在外地犯法的港人,香港法院涉及須審理涉及外地法律時,只須經專家協助。國際私法(Conflict of Laws;也稱衝突法)在這方面甚有經驗,非常詳盡。泛民、建制,加上政府的律師都在捨易取難,一來不懂國際法,懶於溫書懶用腦,無錢收更懶於發表意見,二來當然是別有用心和目的了。

法盲者想當然說法

退一萬步,中共與台灣政府也可就打擊犯罪的互助而達成協議,為何港台不能?為何偏要授權特首把疑犯交給沒有引渡協議的地方?這分明是為中共的方便而修法,明顯得近乎寫在牆上。

法外引渡的方法筆者不在本文討論,也不贊成,因為原則上會違反疑犯的司法權利。中共與台灣在現實的層面早有一定的司法合作協議,兩岸早於1990年經由國際紅十字會協商幫助達成《金門協議》遣返對方的非法入境者;2009年4月更簽訂一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大家上網查一查吧!以為基於「一國」原則,香港便不能與台灣搞個協議,只是法盲者想當然的說法;只須在上述協議加入備忘錄,把香港和澳門加入其中,引渡陳同佳原則上便什麼問題都可解決了(當然這是我反對的)。

立竿見影,修改《逃犯條例》最影響的是商界在國內或澳門涉及刑事商業犯罪的案件。今天商界的反應還不算激烈,可能只是在利用商界的政治代理人,特別是泛民作先鋒。理由很簡單,引渡陳同佳,為何不應引渡涉及歐文龍案、已由澳門法庭判監5年多的香港商人劉鑾雄?無論是澳門提出要求或是港人提出質疑,道德和原則上,林鄭如何解釋不同標準如何可以合理存在?

泛民政客傳統上特別關心自由人權,所以很容易推論出法例會被濫用,變為政治打擊的工具。這也無不對之處,人權法治不保,香港會徹底沉淪下去。泛民的罪孽在於高喊人權法治時,只關心自己人或金主資產階級的利益;出現危機時,算盤的,還是別人抗爭、自己撿便宜;出了事則盡快割席自保,甚而把責任推給本土派。

所以對本土派而言,反對歸反對,應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論述,別視泛民為可信任的同路人。泛民想發動勇武抗爭之時更要小心,可以支持的,不過只是打邊鼓,不是打頭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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