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9日
一個名為「拾平台」的民間組織較早前發表調查報告,揭示香港拾荒者的現況,相信這是迄今香港對拾荒者現況最有系統和針對性的調查研究。
過去,針對拾荒現象的研究,通常都與貧窮、特別是長者貧窮現象的研究掛鈎,是次研究則從另一角度切入,把拾荒視為經濟活動研究。筆者相當欣賞這個切入點,因為這樣才可更好和更全面地處理拾荒現象衍生的各種問題。
先為行為定位
筆者認為,若要處理拾荒帶來的問題,首先要為拾荒行為定位。究竟拾荒是一種社會接納的正常經濟活動,還是貧窮問題衍生的現象?如果社會接納拾荒屬於一種正常的經濟活動,便應訂立適當的政策和措施,協助拾荒趨向系統化和正規化,並減少它與社區其他持份者的矛盾。
倘若社會認為拾荒反映的是貧窮問題,根本不應在社區存在,那麼社會便應集中思考如何在扶貧方面着手,令拾荒者毋須再為生計而拾荒,逐步減少拾荒這個現象,直至消失;這樣因拾荒而帶來的持份者矛盾,便可以迎刃而解。
筆者認為,拾荒絕對是一個社會中需要存在的經濟活動,因為沒有拾荒,香港的環保回收率肯定比現時為低,無論對一般家庭或中小企業而言,拾荒是重要的中轉服務,沒有它,社區的環保回收物流鏈將會出現問題。
舉例說,不少家庭會把舊報紙、舊雜誌、鋁罐和玻璃瓶等回收,但並非每個社區都有完善的環保回收系統;加上居住面積普遍狹小,難以累積數量較大的回收物料,然後把它送往回收商。若家庭每次要把小量的回收物送往回收商,將牽涉相當大的時間和運輸成本。拾荒者的存在正好為家庭代勞,產生規模效應,省卻不少額外成本。
同樣情況亦可應用到商戶,特別是批發零售行業的商戶。香港的舖位相當狹窄,而且租金高昂,商戶通常沒有多餘空間儲存回收物料;若要職員把它送至回收商,也是一種成本。因此,拾荒者便可發揮中轉角色,成為商戶與回收商之間的橋樑。
為行業提供空間
確定拾荒屬於經濟活動後,我們便應思考相關的配套政策。首要處理的是,讓拾荒者在社區擁有作業空間。現時拾荒者面對的最大困難是缺乏作業空間,不時要在行人路整理回收物料,引致路面阻塞,結果便遭到市民投訴或執法人員檢控。其實,拾荒者的作業空間可以是垃圾收集站、社區的空置土地,甚至是公共屋邨的空間等。
其次,便要檢討針對拾荒者的執法尺度。筆者認為,拾荒者確實沒有特權佔用街道,但是基於現時社區提供予拾荒者的作業空間嚴重缺乏,政府部門處理與拾荒者有關的投訴和執法行動時,應盡量以勸喻或警告代替即時檢控,對於一些嚴重堵路且重複出現的個案則須嚴肅執法。只有這樣,才可在拾荒者和社區人士之間取得平衡。
政府亦應考慮為拾荒者提供資訊和培訓,或者支持民間組織進行此類培訓。既然拾荒者不少是全職從事有關經濟活動,他們也應該有機會成為更專業的從業員。舉例說,較早前內地收緊對廢紙進口的限制,令不少香港的廢紙失去出路。在這種情況下,適當的培訓便可讓拾荒者懂得如何處理各類廢紙,確保收集的物料符合規定,不致影響收入;回收商也毋須花時間重新分揀物料,這對整個拾荒行業相當重要。
拾荒是一個成形的經濟活動,不是貧窮問題的寒暑表,更不是香港社會的恥辱。拾荒者面對的困境和誤解,主因是行業缺乏全面的配套而導致的。當然,對於那些有真正社會福利需要的拾荒者而言,我們要做的,就是掃除社會福利申領者的負面標籤效應,不過這又是另一個須要探討的社會議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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