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3日
自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後,興起一種有趣的表達方式——「另類真相」,其震撼力比早年某地區領袖經常琅琅上口的多重否定句,如「我無講過我無僭建」來得更為鏗鏘有力。
近日,社會輿論圍繞着一宗官非的爭議——一位在某連鎖店當清潔工的婆婆,因錯誤拿走公司一卷印花而給告上法庭,當中或多或少也涉及所謂「另類真相」。
婆婆可歸類孤寡老弱
印花事件另人側目之處是,案件經法院審理而透露的案情指出,原來77歲的婆婆確實於事發當天誤取公司聲稱一卷價值不菲的印花,而婆婆則於翌日放回原處;然而,在初部提訊中發現事有蹺蹊,當中可能涉及不恰當的使用及提供證據。
據說,婆婆在該連鎖店工作已近10年,即使健康欠佳,眼睛又有毛病,也不申請綜援,要自食其力,堅持每天到不同地點上班。
有趣的是,這樣催人落淚的情節竟然沒有打動人心;輿論直指連鎖店鐵石心腸,甚至有媒體指摘店方把婆婆視作「低端人口」(「低端人口」一詞近年才出現,泛指那些低收入、低學歷、從事低端產業的人群),不由分說,便急急報警,交由警方處理,並即時把婆婆解僱。
值得一提的是,把個別人士歸類,似乎存在限制。早前一宗刑事案件中,裁判官訓斥一名拉扯女友頭髮的法律系畢業生,指他還因阻女友報警求救而扔壞對方的手機,並以粵語批評他「格衰,讀幾多書都冇用……」可見,我們委實難以把個別人士歸類。
倘若真要把婆婆歸類,絕對可以算是孤寡老弱的一群。最為重要的是,在環環緊扣的司法制度中,這種類別往往最為吃虧。案情曝光後,連鎖店解釋那是自身的考量,強調檢控的決定來自律政司。
在很大程度上,連鎖店所言非虛,也可以說是「另類真相」。當中最弔詭的是,律政司基於職責範圍和功能,甚少出來承認或否認某些說法。
其實,每當發生一些並非嚴重的刑事案件,普遍有特定的階段和機會,以提早終結檢控程序或作出調解。
以盜竊案為例,當警務人員接獲報案前往處理時,通常先記下涉事雙方及其他證人的證詞,再翻查涉事者的過往紀錄,若是積犯,則可以肯定的說,會於即日或短期審理;而大部分背景清白的涉事者,相關部門會檢視證據和證詞,再衡量入罪機會,即使案件已經帶到裁判法院提堂,也有一定空間取消審判。
市民經常在新聞報道中得知某些案件在法院要求下押候、並考慮以其他方式處理的案件,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涉事者通常也會為自己的行為提供「另類真相」,往往幾可全身而退,例如早年有高級官員自稱因服食感冒藥產生混亂思緒而盜取報刊雜誌,並因緊張而推撞店員;早前一名本地某大學助理教授自言因工作壓力,對未能幫忙的選舉事務處人員作出刑事威嚇,實在是情有可原,云云。
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涉案者均有一定程度的經濟能力,他們在各個部門和機構之間的工作,涉及一定收入。這種情況也解釋了為何筆者上文提到孤寡老弱的的群組,在環環緊扣的司法制度中往往最為吃虧。
然而,即使那些沒有法律知識或經濟能力的人,是否真的跳不出這個困局?事實上,警方或律政司都會在某些階段諮詢苦主的意向,是否放棄追究責任,還是以何種方式跟進。
另類真相確實存在
最後,回到婆婆的印花案件。若然婆婆早已交回印花,那麼「捉拿婆婆」的保安人員的證詞則似是干犯一些條例——為何不先把疑問解決,才處理本案呢?凡此種種,都可能與婆婆的背景有關。
有些人認為,孤寡老弱特別容易在司法程序中被定罪的:一、他們沒有經濟能力和學識,可於案件審訊前爭取其他處理方式;二、他們普遍以「不能消費太多」的心理跟進事件,因為請假一天或通知僱主,都會大大影響工作機會和收入。
由是觀之,婆婆的印花案件,令我們明白確實存在所謂的「另類真相」;問題是,有多少人願意花費精力查根究柢、追本溯源?可見,司法公義與社會公義實在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何偉倫_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語文及通識教育學院特任導師、新力量網絡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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