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
立法會修改《議事規則》,在無風無浪的情況下通過。雖然議會內屢見扭盡六壬的抵抗,惟結果並無泛起太大波瀾,恍如石沉大海一般;至於議會外,即使當局如臨大敵,大鑲鐵板築起高牆,但雞蛋卻寥寥可數,再度「示威淪變示弱」。總結今場議規之戰,黃營絕對輸人又輸陣,不單拉布成為絕唱,就連「跌地執沙」的尾彩也無。
自己無錯?怪責民意?
有認為是公眾教育「解說不足」,乃典型「自己無錯,錯在他人」的思維,把責任歸咎市民的理解。敢問,難道大家真的不明白議規修改後的影響嗎?包括拉布從此沒戲唱?民調清楚反映,主流民意均反拉布繼而撐改規。
其實,對於拉布不得民心,黃營恐亦心知肚明,否則何以他們所定的口號:「今日改議事規則,明日23條立法」,當中竟無「拉布」兩字?即使議規不改,單靠拉布一招又能否拉倒23條。換言之,黃營不是「解說不足」,而是根本地「理據不足」,並且「民意不足」,所以議規一役才一敗塗地。
更根本的是,民主本來就要尊重民意、相信民意的選擇。好像英國政府縱然傾向留歐,但在公投後,還不是遵從結果而推動脫歐?難道卡梅倫和文翠珊又要怪責國民嗎?(儘管事後證實許多脫歐訊息不盡不實)確然,怪責他人乃是萬能key。不過,這對反省己過、重新出發,便毫無益處可言。
至於提倡「文鬥無用」又或「傘後無力」,更是黃營自尋死路的思維。不是嗎?如果溫和又死、激進又死,哪來軍心作戰?誰會明知敗仗也來決死?議規「包圍立會」一役,陷入無兵應募之窘,非但不獲普羅市民的踴躍參與,就連昔日死忠基本盤都沒來應援,不似早前的遊行總可號召逾千人出席,正正反映黃營士氣低得潰不成軍,動員能力每下愈況。
當然,建制一方強橫得勢,意味議規一戰的勝負早寫在牆上;可是黃營不斷「長他人志氣,滅自己威風」,也很大程度促成今日捱打局面的自我實現。
在溫和與激進的矛盾之間,黃營應盡快整合一條「可以一戰」的路線。毫無疑問,黃營本身碎片化兼自相矛盾:到底是一定要衝?還是適可而止?抑或兩者俱不管用?黃營之內對此毫無共識,雙方還惡意地互相攻訐,詆毀別人的辦法無濟於事。不難預期,這支軍隊或聯軍注定一事無成。
反抗乏力?還可一戰?
經驗早已說明,激進路線此路不通,甚至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梁游二人丟掉議席,其訴訟帶來的釋法還進一步拖累4人失格,便是一大明證。
再者,若然港獨思潮沒有滋長,23條立法亦未必急急提上議程。
就今役而言,拉布倘非變得肆無忌憚,以致民意也變得反感起來,議規修改也根本無從談起。畢竟,中央確實擁有對港的全面管治權,黃營必然權勢比人弱。你撒賴嗎?他比你更撒賴。有云,荊軻刺秦,便加速燕國滅亡,深黃陣營恐怕正在重蹈覆轍。
這裏不是說溫和道路必然奏效,但有鑑於激進道路走到今天,尤其佔中亦失敗收場,到底黃營還有什麼激進手段?真的可以不斷把激進行動升級嗎?事實上,激進主義僅獲少數人士支持,黃營一路激進化,只令陣營愈分愈細,遊行示威的動員能力持續萎縮,實已一早敲響危險警號。要知道,世上不只硬攻,有謂以柔克剛,改試一下軟攻又有何不可?現時,社會上愈來愈多「鐘擺論」說法,便既客觀又主觀地引證兼建議,黃營激進化的發展好應該停一停、諗一諗。
說到底,議規一役戰敗事小,未來補選一役才是黃營必不可失的大戰。一旦戰敗,恐怕長期喪失立法會的關鍵否決權,建制派真真正正能夠予取予攜。有鑑於此,黃營繼續講「乜都無用」,包括強調議規修改後黃營更加無力反抗,同時並不惜捨棄主流民意,捨本逐末地挽留日益流失的既有支持者和激進主義者。
凡此種種,結果只是繼續自己倒自己米。始終,黃營向來的最大依靠,就是作為民意代表、代表民意發聲;當黃營既失黃營支持,又失主流民意支持,最後難免連關鍵否決權都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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