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8日
因應北韓今年9月3日再次宣布核試,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即於9月11日通過第2375號決議案,對其實施更嚴厲的制裁行動。
這次決議的主要內容,涵蓋範圍包括禁止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進口北韓紡織品、凍結官方機構的資產、限制聘用北韓勞工等;決議通過後,各國隨即實施更進一步的措施。
例如,中國商務部和國家工商總局於9月28日聯合發表《關於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75號決議關閉涉朝企業的公告》,要求北韓實體或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須於安理會決議通過之日起120天內關閉;另一邊廂,台灣經濟部亦早於9月12日發表聲明,將會配合聯合國的決議,並強調即使並不屬聯合國成員,但為了向國際社會負責,亦會配合作出具象徵意義的獨立制裁行動。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與全球的經貿往來非常頻繁,在《基本法》下,對外事務也有很大自主空間。可惜自決議通過後,香港一直未有公布具體配合落實聯合國制裁行動的計劃,亦未有顯示履行國際責任的應有承擔。
免港聲譽蒙上陰影
有見及此,我於上月底「立法會研究在香港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就制裁事宜所作決議的小組委員會」的會議中,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官員查詢香港在落實與北韓有關制裁行動的具體本地立法時間表,當局回應指出,由於最近聯合國針對北韓的4個決議案,進一步擴大了原有的制裁範圍,而且要把決議案內容以本地法律條文寫出,導致相關工作變得複雜;但為盡快回應國際社會,相關立法工作實有加快的必要。
除了訂立法例的時間外,令一個令人關注的重點是,來自近期傳媒有關北韓企業在香港的活動。有本地及國際傳媒報道,指一家在香港註冊的公司涉嫌違反聯合國安理會的制裁措施,協助北韓賺取外滙,令人關注香港會否成為北韓透過開設空殼公司而進入國際金融體系,並從事非法交易、逃避制裁和法律規定的地點。此外,據報也有多艘由香港空殼公司持有的貨船,有可能是由北韓控制,這涉嫌違反聯合國去年3月通過,要求各國禁止北韓船隻登記的決議。
國際政治舞台發生的大事,或因香港不能直接參與外交事務而令社會的關注度不高,但這次制裁並非單純的政治決定,也會對經濟和金融的法規和監管構成影響。
一般以言,政府往往以不評論個別個案為由,拒絕進一步披露調查情況。接二連三的個案經傳媒揭發後,或反映這不是單純的個別事件。因此,政府除要盡快就制裁協議進行本地立法外,執法機關更應進行全面調查,有否出現報道所指的違規行動。否則,這會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蒙上陰影。
梁繼昌_立法會(會計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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