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5日
近日,申訴專員公署公布「主動調查報告——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採購和註銷圖書館資料的準則和程序」調查結果,當中發現公共圖書館在採購和註銷館藏兩方面,均欠缺清晰理據,而且統計粗疏,公眾亦無從監察。
應公開處理館藏標準
調查指出,康文署每年均採購70萬圖書館資料,但未能清楚解釋當中準則。每年亦以廢紙的方式處理數以十萬已過時或損毀的館藏,當中包括圖書、期刊和雜誌等。何謂「過時」?「損毀」至什麼程度才註銷?公眾根本無從稽考。
從量化數字背後,其實揭示香港是個怎樣的閱讀環境?而每年以超過100萬資源運作的公共圖書館,給了我們何種文化願景?
館藏是每個圖書館的核心。台灣學者王梅玲教授寫道:「『館藏發展』(Collection Development)指圖書館有系統、有計劃地依據既定政策建立館藏,並且評鑑館藏,分析館藏強弱,探討讀者使用館藏情形,以確定能夠利用館內及館外資源來滿足讀者資訊需求的一種過程。其內涵包括:社群分析、館藏發展政策、選擇、採訪、館藏評鑑、館藏淘汰等活動。」
現時,香港公共圖書館的購藏和註銷標準,公眾均無從得知。報告亦有花大量篇幅,直指問題的核心在於採購和註銷工作兩不配合。負責增購和檢討館藏的館藏發展會議由各級圖書館館長組成,而註銷則由部門物料處置委員會負責,兩者並無溝通,亦無上述有關館藏的分析和探討。
比較台灣的圖書館,其在館藏方面會分級:0-5(未收藏的資源至重要研究級別的資源)。不同書籍都有不同的採購原則,而且文件是公開的。市民可推薦和捐贈書籍,由研究員、分館主任、主管、設計師組成的選書小組會開會評核是否選購,亦會定期評鑑館藏數量、深度、比例。
在註銷圖書亦有原則,「每年註銷量不得高於進書量」、「註銷量不應佔館藏的3%」,館方會以交換、贈送的方式淘汰圖書,並不會視之為廢紙。但在香港,公共圖書館沒有評級或分類的機制,採購和註銷的原則不及台灣仔細;市民若希望就館藏給予意見,最便捷的方法是透過網上推薦採購書籍,建議成功率甚低,也無從得知不獲採納的原因。
圖書館要具可持續發展
在註銷館藏的標準未明、公眾無法監察的時候,會否規範市民接觸的圖書種類?又,部分政治敏感的書籍會否因而消失於公眾圖書館中?譬如說,現在圖書館仍然可以借閱到劉曉波的著作,最近註銷的圖書中,又有沒有此類書籍?如因破爛等無法修復的原因而註銷,又有否補購計劃?
近年,出版的印量少了很多,書是「扔一本少一本」,如果因為破爛的原因而丟掉書籍,一則難以補購,二是坊間也有一些修理書本的專家。政府掌握資源,何不嘗試推動書本的再生計劃以及扶植相關的手藝技術?可知一本書的價值,不單是入面的文字、設計、排版和印刷等,也是一門不可忽略的手藝。若能順利推動,則既環保,又能保存文化。
可惜,現時註銷圖書的處理方法,亦只根據政府《物料供應及採購規例》行事。過去康文署曾嘗試兩次捐贈300多本書予民間團體,但成效不彰。另一邊廂,其實民間近年湧現為數不少的漂書活動和街站。有些是以活動形式,有些是以街檔形式,在街頭讓知識流動。到底也許並不是香港人不愛書,是以單單一兩個部門之力,難以在官僚制度下,讓書本去到有心人手上吧!但筆者相信,若政府部門足夠重視,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筆者就此曾向公共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委員了解,委員稱,即使在委員會中,亦難以着力改善。會議每三、四個月舉行一次,每次都只是走馬看花,就算對圖書館作出建議,但都難以監察是否有落實執行或相關進度。一切決策,如調查報告所言,皆是康文署轄下的館長處理,「委員會不過是花瓶」。
同樣情況出現在區議會,就以筆者所在的灣仔區議會為例,所屬地區的圖書館會派代表列席相關的委員會會議。簡介的內容相對單一,委員亦於每兩個月左右的會議上,提出改善建議,但到底建議如何落實推行,則無從得知。
開放機制讓公眾參與
圖書館不是管理圖書,而是以人為本的知識寶庫,影響每個使用者的文化生活。我曾在會上反映市民多次提出館藏意見,卻不獲接納,並詢問原因。代表稱,區議員(本人)所提議的清單已全數成為館藏,但問題的本質卻是,一個願意就圖書館提供意見的市民,多次提出意見,卻只有石沉大海。
如此反映出現在圖書館的管理情況,實在需要更多人性。圖書館一方面在想如何透過高科技「增加閱讀風氣」、增加借閲率,卻忽略與讀者或市民的關係,這些關係並非以一些煙花式的活動可以處理,參考2009年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就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建議圖書館)與我們的社區連結並教育、培養人民,圖書館長與資訊科學家要扮演教育者及個人知識顧問,而非單純的管鑰者或互聯網看門人」。
楊雪盈_香港文化監察主席、灣仔區議員
本欄由「香港文化監察」邀請不同意見人士討論香港文化及文化政策狀況,集思廣益,出謀獻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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