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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3日

王永平

不當言論適當處理 勿損大學自由自主

特首林鄭月娥對近日香港兩所大學出現的「不當言論」予以譴責。她認為有關言論已超越社會的底線,期望校方採取適當的行動處理,亦期望社會各界人士合力糾正這種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

必須指出,這兩宗「不當言論」的性質完全不同,把它們一併歸納為「濫用言論自由的行為」或許方便政府加強譴責港獨主張的力度,但難免有混淆視聽之嫌。讓我在下面詳細解說。

「不當言論」之一是由教育大學學生會管理的「民主牆」出現對剛喪子的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的涼薄和侮辱字句。教大校長張仁良說,此舉是「完全超越人性道德底線」;他對事件作出最嚴厲的譴責,並向蔡若蓮及其家人致歉;他還承諾徹查事件,如果是教大學生的行為,校方會按既定程序處理。我認為校方已適當回應事件。

這宗不當行為受到譴責,是意料中事。倘若犯事者是教大學生,他們肯定會受校方懲處;有意見認為,必須開除涉事學生。我認為應該留待校方按既定程序處理。其實,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不應向教大施加壓力,這才是尊重大學自主,以及符合林鄭月娥早前強調的法治精神。

「不當言論」之二是在中文大學校園及學生會「民主牆」出現的港獨標語。有關標語不涉及侮辱個人的言詞,而是表達某種政治意見。政府不應把此類言論與教大的「惡言」一起綑綁,視為性質相同的「不當言論」。

從政府立場看,港人當然不應提出香港獨立的主張;上屆政府甚至明確表明,這個議題不應在學校討論。林鄭月娥稱,「港獨不符合『一國兩制』、《基本法》以及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因此,她對大學校園出現「港獨言論」表示關注,並予以譴責,可以理解為職責所在。

問題出於林鄭月娥進一步說:「言論自由並非完全沒有限制,而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論的藉口。」這句話值得港人關注。例如,她是否暗示香港的三項核心價值(即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和院校自由)通通都不應容許港獨言論?她跟着說,期望大學當局採取適當的行動處理。這是否包含政府干預的後着?我希望這番話只是博掌聲的政治姿態。然而,大學中人須保持警惕,並於有需要時,採取適當行動捍衞校園的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

其實毋須政府言明,任何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都非絕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受到法律明文規定的限制。例如,根據《誹謗條例》,發布惡意言論損害另一人的聲譽屬違法行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發表言論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亦構成罪行。但在現行法例下,純粹提出與政府立場不同或不符合《基本法》的意見,而沒有相應及可定罪的煽動性行為,是完全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的(涼薄言論也屬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是港人珍而重之的核心價值,特區政府有不可推卸的憲制責任加以維護。換句話說,政府官員可以視主張港獨為大逆不道、十惡不赦,甚至予以口誅筆伐,但他們必須堅守有別於內地言論自由的底線,就是「我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我會誓死捍衞你發表意見的權利」。

至於政府用的「歪論」,此詞是政治或道德表述,不是可以構成檢控及定罪的法律條文。例如,旨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基本法》第23條提及「煽動叛亂」,但沒有包括「鼓吹歪論」這一項。

香港每所大學賴以生存及發展的學術自由沒有「正論」或「歪論」之分。假如在課堂或校園有講師或學生討論香港應否獨立的議題,或者有研究生以此寫成論文,這是否構成政府口中的「鼓吹港獨」?屆時校方是否應該採取行動適當處理?假如在政府關注下,港獨成為香港學術自由的禁區,《基本法》第137條有關「各類院校可保留其自主權並享有學術自由」的規定是否需要人大釋法?否則,根據《基本法》第48條負責執行《基本法》的行政長官如何履行此職責?

其實,維護學術自由不等於大學當局須放棄妥善管理校園的自主權力;言論自由百花齊放也不等於大學當局不可以有自己的立場。以中大為例,校方已表明不認同港獨主張,因此對張貼在校園內的港獨標語採取清拆行動。問題是,校方授權學生會管理的「民主牆」應否容許支持港獨的標語或文章出現?

我認為,與其出現早前港生貼、內地生撕的不必要衝突場面,讓有關港獨的正反及其他意見出現在民主牆上,更能體現大學的文明和自由風氣。無論如何,這個問題應該讓校方與學生會商量後決定解決辦法。政府毋須介入,外界人士更不應闖入校園製造事端。
大學校園出現的「不當言論」其實反映兩個存在已久的社會問題:

一、對持不同意見或政治立場的公眾人物甚至個別人士發出粗言穢語、辱罵詛咒並株連家人的言論,每天都在網上出現,對象包括官員、支持或反對政府的人,以至獨立評論人如在下。政府應該想想,這個不良風氣為何形成?政府可否帶頭(例如先從建制網站開始)採取行動改善情況?這比譴責針對個別官員的犯事者有意義得多。

二、在港獨言論上,除非政府成功立法,把港獨變成講者須坐牢的禁語,再多的譴責也不會令少數港人,包括眾多年輕人人收口。這是個需要政改成功,讓年輕人恢復對「一國兩制」信心才能解決的問題。今屆政府能否迎難而上?

最後重申立場:我反對港獨,因為這不是香港的出路,而是絕路(有機會我會詳細解釋),但我不會責難對港獨有想像的年輕人,因為他們看不到出路,而這不是他們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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