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6日
全國人大常委於上周五(9月1日)正式通過《國歌法》草案,建議把其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在本港施行。若說訂立《國歌法》的目的是希望人民對國家更為尊重、更愛國,相信沒有人反對。不過,在香港,當局的如意算盤是否那麼容易打響?筆者對此甚有保留。
《國歌法》將會在本港施行,相信已是寫在牆上的現實。畢竟,北京已作出「建議」,港府豈能無動於中?不少人現時擔心的是,法律的具體操作(畢竟,這涉及自己是否犯法,可以理解),例如唱奏國歌時需要「肅立」、「莊重」,那麼,相關標準為何?如果唱國歌時走音、唱錯歌詞,又會否誤墮法網?
筆者無意在這些條文上糾纏,反而想提出一個更值得深思問題:一名市民完全按照《國歌法》的規定行事,甚至在細節上做到一絲不苟,這便代表他對國家很尊重了嗎?有沒有可能出現以下一種情況:該名市民的相關禮儀做得妥妥當當,內心對中國是否沒有什麼感覺,甚至不屑一顧?
說了這麼多,其實是想指出一點,對國家尊重與否、是否愛國,從來不在於人民是否遵守什麼《國歌法》、《國旗法》,而是由衷地對國家心悅誠服,在面對國家符號時,自豪感油然而生。說穿了,這最終也是歸結到港人的「身份認同」之上。
我們不妨看看相關數字,根據港大民研於今年6月進行的調查,視自己為「香港人」的超過37%,與「在中國的香港人」合計,則為63.3%;視自己為「中國人」或「在香港的中國人」的,合計只有34.9%。也就是說,在主要身份認同上,「香港人」已全面超越「中國人」。
勿以「法律在我手」壓人
可以預期,這批「香港人」即使不是對中國反感,他們對國家的感情,極其量也只是一種很平常、很一般,或是不慍不火的態度。這批人會因為遵守《國歌法》、做好相關禮儀而忽然變得「真.愛國」嗎?相信讀者自有判斷。
更糟的情況可能是,有一批「港人意識」極強的人,根本對中國抱持負面的態度,政治上,他們可能不滿北京以「人大八三一決議」剝奪了香港建立全面、真正民主體制的機會,同時又以「一國兩制」白皮書進一步收緊本港的自治空間;在民生、資源分配上,他們認為自由行旅客「逼爆」香港,內地人來港是「搶奶粉」、「搶學位」。在他們看來,中國從來就不是什麼「自己人」,而是「他者」,更是壓迫、剝削香港的「他者」。
訂立《國歌法》對這批人來說,他們就是「不服」;把所謂《國歌法》強行引入香港,無疑又是另一次高壓姿態的宣示,只會再次加強他們對北京的牴觸情緒。也就是說,《國歌法》在港實施,不但不會令他們更尊重國家、更愛中國,反而是出現反效果。
大膽一點預測,他們此後會把「國歌」視為捍衞本土的戰場之一。在本港通過相關法律前,對國歌瘋狂進行二次創作、不斷惡搞;在正式立例後,則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繼續以國歌令北京尷尬,例如強調國歌填詞人田漢在文化大革命中遭批鬥致死的史實,突出中共暴虐的一面。總之,就是不會出現北京期望的結果。
還是這一句:想要港人尊重國家、對國家有歸屬感,並不能以「法律在我手」的高壓手段來壓人,而是懂得以柔性手段行事,放鬆治港方針,顯示大國的政治胸襟和氣度,才能令人心服口服、聚攏人心。當然,類似的說話,筆者、其他論者已不知說了多少次,北京能否聽得入耳,又另外一回事。
周日東_新力量網絡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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