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5日
新學年開始,學生旁觀社會這兩個月來的陣陣歪風後,終於藉開學時刻明志——港大學生會會長與英國來的鄉下佬校長大唱反調,他呼籲同學以抗爭學生為榜樣,效果比面斥校長的歪論更令人印象深刻。
一位中學的學生會主席也在開學禮呼籲同學要勇於表達意見,還公開鳴謝可能是教導學生「違法達義」的通識老師。筆者留意到台上的老師校長也一起為學生的演說鼓掌,非常的「政治不正確」,片段也就熱爆網上。執筆時有即時新聞,指中大學生直接行動,在校園地標位置掛上「香港獨立」的大字!
對老泛民嗤之以鼻
年輕人的躁動,不因法官的自以為是、專政者的高壓(又說要推國民教育,又要立《國歌法》)、政客的軟弱、「港奸」的湧現而有所平息,反而更為主動,以「直接行動」跨過所有政治代理人,各自以自己的方式表達政治主張。
民主黨、公民黨的既得利益政客與勇武抗爭者劃清界線,不支持港獨,還聯手欺騙港人,說香港還有法治……事實是,新世代對老泛民的一套已嗤之以鼻,在互聯網的世代,泛民老人家靠傳媒惡勢力想統一思想,已經岌岌可危。
不再聽任泛民主流的領導,公民社會就要有新的思維,對不公義的事自行爭取話語權,拒絕政治代理人的代表性,那就是所謂「直接行動」最偉大意義之所在,這也是與一般社運需由專業或半專業運動家組織的不同之處。事實已經證明,社運家在運動高潮時會為自己利益走到群眾的對立位置協助維穩。新學年開始,學生就以「直接行動」奪回社會的話語權。民主未解決,司法危機未解決,爭取港獨要命運自主的議題也從未放下,那是非常清楚的。
今天這一刻的香港,的確是歪風處處,最大的歪風是來自司法界,來自港人慣於崇拜的法治制度。這股歪風已經吹得人人頭痛、神經緊張。如何抗拒這股歪風,撥亂反正,需要理性辯證、智慧的批判、人人有份的堅定行動,過了這關,法治和社會才有明天。
這股司法歪風,早前就連筆者也搞錯方向,以為只是由下而上的一時陣風;到馬道立親身上陣駁回「梁游案」的上訴許可,筆者才恍然大悟,這股歪風來自司法之首的馬道立由上向下而吹。筆者無權無勢也無槍桿子,但批判力強大,足可一人之力化為燎原之火,且深信人人皆有相同的能力,真理加上人民的共同力量,打倒「司法魔王」,拯救香港,人人有責。
筆者說的是批判,不是批鬥;是文鬥,不是武鬥。例如在臉書發表評論,到終審法院示威舉牌,陳列理據,要求馬道立提早退休,為他吹起的歪風負上責任。那不是合情合理又文明的行為嗎?
更學術地說,按法蘭克福學派的批判理論,批判的作用是「辯證真偽」、「提出答案」。筆者的答案是,希望港人以道理和智慧打倒馬道立,這是為了拯救香港,為了把何謂司法公義的話語權奪回文明人的手中,把國際先進司法文明中公認的人權標準植入香港的制度之中。不單馬道立,追隨馬道立路線的楊振權、區慶祥之流,也要盡早掃進歷史的垃圾桶裏。
對馬道立司法水平低下,筆者早前引用兩篇7年前的文章,已有初步介紹,筆者不願自我重複,但各方有意研究馬道立的朋友,不論是否學法律的,只要有批判的精神而無崇拜的心態,很歡迎上網尋找判詞原文,依此為馬道立的無能提出無情而深入的批判。充足的道理是文鬥所必需的,也別怪筆者自大,能在本報評論32年,筆下曾無情批判7位特首或港督而還未輕易倒下,靠的也只是說事實、講道理的智力。
因剛果案自嘗苦果
筆者也建議有心人研究2011年的「剛果案」(FG. Hemisphere V Democratic Republic of Congo〔CACV 43/2009〕),這是馬道立上場後罪大惡極的一件事,當年的有識之士竟也沒有追究。馬道立上場後,終審法院首次於一宗案件開審前,提請人大常委就一個法律觀點釋法;之後,終院就人大釋法改判高院和上訴庭審了6年的裁決。馬道立穩站高牆一邊,其實早已是事實,只是泛民的法律精英一直怕死,逃避責任,終於今天自嘗苦果。
「梁游案」的終院判詞自我膨脹,以司法權干預立法,是人人明白的反民主原則。不同於美國的大法官有選舉的元素,英制下人民容讓法官的崇高是基於英式貴族的精英愛國和自我克制。香港的司法在馬道立的帶領下失去貴族式的文化,法律論述靠攏高牆,橫蠻無理。人大釋法的文本筆者看得清楚,它並無追溯之意,而國內法律的基本原則與國際一樣,不具追溯性。馬道立是超額交心,責任自負。
在上訴庭遭到政治加刑的「3 + 13人案」,要上訴到如今的終院恐怕凶多吉少。法律界討論的謬誤要點是,只看形式,不顧法理;說加刑有理者包括泛民中人,這又是井底之蛙的謬誤。
筆者提醒大家一點,刑事罪的刑罰須合乎比例(proportionalism),這是普世的文明原則。石永泰和譚允芝之流為高牆辯護的邏輯若是道理,那麼向天安門毛澤東像掟漆的工友要坐牢20年,便是「合乎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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