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2017年8月22日

林行止 林行止專欄

用法律觀點法鬥法 欠政治考慮壞和解

一、

涉「新界東北案」及「公民廣場案」的社運分子,被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覆核社會服務令刑期得直,改判入獄,包括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黃浩銘、何潔泓等十六名犯人收監,加上不在十六人所犯事故的馮敬恩、李峰琦、梁天琦以至岑敖暉……,他們站在我們面前,哪個不是對社會富有責任感的有為青年?可是,他們都在一場佔領運動中,被建制的權位中人,繩之於法,鋃鐺入獄!

關愛社會,勇於承擔社會責任的青少年人(黃之鋒成為學民思潮召集人、成功帶領反「國教」運動時只有十五歲!),其受「重錘出擊」的懲處,令他們的學業、就業以至從公從政的前景,因為添上「坐過牢」標籤而崎嶇難行。比起台北地方法院撤銷對率眾佔領台灣立法院的「太陽花學運」二十多名學生領袖的控罪(無罪釋放),香港法院對青年人激情下犯法的刑罰,絕對是無情兼重手!

我們看到陷獄的「雙學三子」(前學民思潮的黃之鋒與學聯的周永康和羅冠聰)表明了無愧於心、從容服法;支持他們的父母,忍淚說對子女感到驕傲;去周日數萬名(警方的數字二萬二千多名)民眾──創「雨傘運動」後遊行人數新高紀錄──上街遊行高呼「反抗極權無罪」,聲援「在囚抗爭者」,並且籌到用作上訴的捐款二百二十多萬元,反映在「重典」之下,人們爭取自由公義之心未死,對這班年青人的際遇,如筆者心感戚然的港人數不在少;而理直氣壯說年青人「搞事」必須受嚴懲大戒才能發揮平息社會反動作用的,自然也有人在。

對青年人的狂傲不羈甚至糊塗大膽的虛妄犯法,一般社會的人情之常,包括法庭法官們的取態,總是傾向較為寬容,帶點憐惜。一向以來,小者如學生鬧事動粗,很少會被開除學籍,而大者如暴力犯法,被告上法庭,初犯的量刑亦往往會得到警戒輕判……,好讓青少年在犯事後能有自省更生的機會,那是過去香港仁厚祥和的底氣。

這回上訴庭在短短幾日間重審「雙學三子」的案子,有別於原訴庭法官接受年青人公民抗命不算使暴過甚的看法,改從律政司的暴力破壞社會安寧的角度考慮,指出抗爭者一涉暴力,「自以為是」的崇高動機便不值一哂……。年青人下獄,法律觀點在幾日間的截然不同,不少人的錯愕與憤怒、令林鄭月娥心有所繫的「大和解」變得遙不可及。

二、

站在人前,被判刑的黃、周、羅等人,無一不予人以年青有為的英氣形象;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站出來說重審沒有政治干預,其予港人又是什樣的印象?仍有思想自由的市民各有答案。不過,依筆者看,這位掌管特區政府法律事務的司長,因為怕人說他是受到權力專橫的政治擺布,便連司職應有政治考慮的責任亦一起迴避,不敢面對和承擔。他的上訴決定也許真的只是死抱法律觀點的「鬥法」並在量刑方面「扭計」,不涉政治壓力。可是,司法要獨立,而政府的律師怎能不問政治胡亂因應而失其大體?

不識大體的人,錯估大勢做錯事的「機率」,肯定不比一般人少,政府的法律事務不該受政治權勢的擺布、干預和影響,但是取態決定不能沒有政治環境的因應和考慮。律政司的「法律事務」包括大多數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法律草案以及為政府提供法律意見;在處理「雙學三子」上訴案亦即不滿原判太輕一事上,有報道指律政司檢控人員本無上訴之意,但袁司長堅持要「覆核刑期」,對此一說,袁氏本人沒有正面回應,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昨天傍晚會見傳媒時拒絕證實與否定,強調律政司就違法行為提檢控是責無旁貸,而袁國強則一再強調,「整個司法程序透明而公開,沒有任何政治動機」。

筆者可以相信袁國強確是從「法律」觀點提「上訴」,然而,上訴之舉的毫無政治考慮,豈不壞了行政長官上台前後表明要為香港社會創造「大和解」條件的正(政?)事。

促進「大和解」以達致社會和諧,是林鄭政府的公開態度。甫上任便聲稱「準備重開政府總部外東翼(俗稱『公民廣場』〔下稱『廣場』〕)」即黃、周、羅於二○一四年九月在那裏惹上這場官非的「廣場」,受封閉至今!林鄭女士一再表示會「積極檢視」重開「廣場」的可能性,強調此事不但涉及保安,更關乎「行政機構」的尊嚴,因為「廣場」被封,令政府官員不能堂堂正正於立法會與政府總部之間穿梭,官員不能在政府範圍內自由去來,實在不成體統且會被視為笑話……!

袁司長的職責用不着像司法部門般獨立,他是律政司,取態不能不顧政府與群眾的關係,沒有上訴帶來窮追猛打的「政治考慮」,雖然堅持那是憑法律觀點,法院予以「接受」,袁司長贏了,可是卻賠上了「大和解」因之變得渺茫的代價。

律政司作為政府律師團隊的頭子,袁司長的取態應有政治的考慮和適當的因應才算稱職!

三、

本着「和平與愛」的非暴力公民抗命,到了奪取「廣場」,佔領行動在本質上起了超乎當初想像的變化,群眾情緒激動失控,被「佔領」後的「廣場」,最終關閉,是官民不和、長期對峙的印記。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以要重開「廣場」,正是她為「大和解」邁出積極一步的表態。袁司長是缺乏林鄭女士想促成社會「大和解」的政治願景,還是他看到行政長官只是上場「賣口乖」,查實卻是其意不誠?總之上訴一役,等如在泛民人士的傷口撒鹽,而且在短促的時間內,似不經意地掀開原審法官與上訴庭法官在同一案件上的不同判刑觀點,讓一些對「法治」不大了了的人,面對「一案二判」的差別這麼大而感到法律不可靠不可信賴,甚或因此發出「法治已死」的虛妄言詞。林鄭的社會「大和解」決心難底於成,「破壞力」竟然來自法政部門;當然,不能抹殺有可能是來自特區政府背後更強大、更足以影響林鄭和袁氏自願或不自願地衝擊和諧的力量。袁國強沒有的「政治動機」和「政治考慮」,把香港人帶回到衝擊的「廣場」、那個標誌社會戾氣激盪的起點。

在梁振英棄選落台後,他一手「啟動」的社會分化工程,本來已有緩和下來的蛛絲馬跡,這正是林鄭班子把「開局不錯」掛於口邊的原因,可是,「重審重判」之後,一大批青年人被關起來了,盈千上萬的香港市民又在人皆苦炎熱的烈日下,走上街頭!

 

放大圖片 / 顯示原圖

訂戶登入

回上

信報簡介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廣告查詢 | 加入信報 | 聯絡信報

股票及指數資料由財經智珠網有限公司提供。期貨指數資料由天滙財經有限公司提供。外滙及黃金報價由路透社提供。

本網站的內容概不構成任何投資意見,本網站內容亦並非就任何個別投資者的特定投資目標、財務狀況及個別需要而編製。投資者不應只按本網站內容進行投資。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考慮產品的特點、其本身的投資目標、可承受的風險程度及其他因素,並適當地尋求獨立的財務及專業意見。本網站及其資訊供應商竭力提供準確而可靠的資料,但並不保證資料絕對無誤,資料如有錯漏而令閣下蒙受損失,本公司概不負責。

You are currently at: www.hkej.com
Skip This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