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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5日

社評 社評

合約工時聊勝於無 討價還價必須務實

討論接近四年的標準工時問題,瀕臨換屆的特區政府終於交出一個方案,然而所謂方案作用不大,僅可歸類為「聊勝於無」,因為受惠者只是月薪一萬一千元以下的低入息階層,現時三百多萬打工仔之中,大部分無法蒙利。標準工時的磋商萎縮為合約工時的方案,民眾對於特首梁振英感到失望乃人之常情,畢竟定立標準工時是他五年前誇誇其談的競選承諾,雷聲大雨點小難免受到「走數」之譏。

政府採納標準工時委員會今年初提交的終極報告建議,以立法方式規定僱主須與「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簽署書面僱傭合約,訂明工時及超時工作補償條款。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前決定,工資較低的基層僱員定義為月薪不超過一萬一千元,低於去年全港僱員每月工資中位數一萬六千二百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解釋,工資較低水平劃線為一萬一千元是按統計處去年《收入及工時按年統計調查》,全港僱員每月工資的最低兩成數據得出。劃線之後,大約有二十萬名沒有簽訂書面合約的僱員、四十萬名有簽合約,但沒有訂明每周工時或「超時補水」金額的僱員將受惠,扣除部分已獲原工資加班補償的僱員,預料五十五萬名打工仔獲合約工時保障,佔全港就業人口百分之十八,估計僱主每年總薪酬開支增加五億二千四百萬元。

蕭偉強指出,這方案「不是原地踏步」,而是「謹慎的起步」,實施細節要交由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包括違規罰則等等,預料明年下半年草擬及提交經修訂的《僱傭條例》草案,立法通過後設過渡期,最快二○二○年實施,兩年後檢視成效,再研究是否就標準工時立法。易言之,一切交由下屆政府跟進,梁振英的「兌現承諾」就此作罷。

香港工時之長,早已冠絕全球,堪稱蜚聲國際。瑞銀去年五月公布一項調查,港人平均每周工作超過五十小時,大幅拋離排第二的孟買,當地人平均每周工作四十三點七八小時,若與全球工時最短的巴黎比較,更加是天淵之別,當地人平均每周工作僅三十小時。除此之外,港人平均每年只享有十七天有薪假期,亦較全球平均二十三天為低。

工時太長衍生諸多弊病,根本不必贅言,所以勞工團體爭取為標準工時立法並非不合理奢求。可是經反覆拉鋸,眼下的方案明顯向資方傾斜,受惠者只是最弱勢的一群,而他們是否真正受惠亦成疑問,因為僱主大可名義上給他們加薪至一萬一千元以上,然後省下麻煩,連合約工時亦毋須理會,讓沒有議價能力的低薪基層繼續「有開工無收工」,或者「有超時無補水」。難怪有人批評,此舉等於變相的「剝削合理化」。

唯一值得稍稍慶幸的是,這確屬聊勝於原地踏步的起步,哪怕步幅微不足道。普天之下的談判磋商,離不開討價還價,此方開天索價,彼方落地還錢。沒錯,勞方現在得到的是似有還無的方案,但不妨樂觀想一想,反正梁振英都要卸任了,管他走數不走數,何不將希望寄託於七月一日上場的新特首林鄭月娥和勞工及福利局新局長羅致光。勞工團體揚言,將會向林鄭施壓,促請對方上任後重新啟動標準工時立法工作,向合約工時說不,這不失為據理力爭的正確態度。

開天索價,落地還錢,要是中間落墨的話,是否可以接受(或袋住先)?這問題不但關乎標準工時,同樣適用於修補社會撕裂。香港政治氣候慣於兩極化,如果仍然事事互不妥協,寧願原地踏步也不要邁出一小步,促進和諧云云必定是癡人說夢。因此我們認為,標準工時大可爭取下去,其他問題亦可討價還價,不過大家必須有一點務實的認知,縮窄分歧最需要的是求同存異,基本精神是彼此包容,而不是將對方置諸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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